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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3/2021-00021
文  号:
卫应急发〔2021〕15号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3月17日
标  题: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整改及规范报告工作的通知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整改及规范报告工作的通知

卫应急发〔2021〕15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局,各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针对目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不规范、隐患整改效果差、部分隐患多次重复出现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隐患有效整改,现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报告的内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整改规范化的重要性。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加大对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和频次,排查并整改了大批事故隐患,但每次检查排查出的问题并没有减少的趋势,甚至出现比上次查出的问题还要多或同类型问题重复出现的现象。究其原因,根本在于企业整改隐患就事论事,没有针对同类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使隐患排查治理效果大打折扣。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隐患整改工作,实现排查整改一个隐患杜绝一类隐患、安全隐患逐年递减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二、建立实施隐患整改报告要素规范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隐患整改工作,从即日起,各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各级各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形成的隐患整改报告必须包含以下要素:

(一)隐患查出的时间、名称、内容、级别(一般隐患或重大隐患)、近三年同类隐患出现的次数;

(二)隐患产生的原因分析(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机构以及企业本身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设施设备、生产运行、物资采购等方面)、产生的大概时间;

(三)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期间的控制措施;

(四)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前后彩色照片对比;

(五)隐患产生责任人及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对每一项隐患举一反三的情况(1.由隐患追溯至制度层面,如果是制度执行不到位要制定下一步落实措施,如果制度不健全则要变更修订制度;2.举一反三排查的同类型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

三、建立实施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和“回头看”制度。各危化企业要对历年来专家组反馈的隐患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所有隐患问题列入企业日常检查目录清单,坚决杜绝同类隐患问题反复出现,确保所有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彻底清零。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园区管委会安监局要建立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整改登记制度,对2019年以来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整治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县(区)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登记建档,进行数据分析,对有共性特点的问题,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活动,提出并建立起长效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和机制,将企业历年来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入日常执法检查的目录清单,经常性开展“回头看”,对企业同类问题重复出现要立即立案调查并上限处罚,确保企业隐患整改彻底、全面、到位。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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