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市气象部门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6-8日我市有一次强降水天气过程,沙坡头区南部、中宁县南部累计降雨量可达50~90毫米,海原县可达100~150毫米,局地超过150毫米,沙坡头区北部、中宁县北部累计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下,并伴有短时强降水(10~30毫米,局地30~60毫米)、冰雹、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分析研判,依据《中卫市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6日19时起,启动中卫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专项应急预案规定,动态分析研判,迅速采取防范措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各县(区)开展防汛应急处置工作。水务部门要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水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加强对辖区水利工程巡查,做好防洪度汛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辖区种植户,养殖户及其他涉农企业的隐患排查,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对积水路段及时进行管制,在强降水期间要安排警力疏导交通。交通部门要防范降雨可能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防范处置可能出现的险情。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险情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住建部门要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停止户外、高空作业。文旅部门要指导景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禁止游客进山旅游,并根据最新天气变化情况及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关停景区,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应急部门要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理工作。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强化灾害性天气和高影响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每小时向各县(区)、部门通报预警信息。其他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和专项预案,做好强降雨天气的应对工作。
中卫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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