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安监局办公室,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邮编:755000,电话:0955-7068553。
一、概况
2015年,市安监局根据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要求,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增强对企业和群众服务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中心思想,积极开展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建维与更新,自网站开设并与政府网联合建设政府网站更新以来,明显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并在加快各项行政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与企业和群众间的沟通能力。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明确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以及内容的及时上传和更新;明确局办公室对本局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实际进行合理分工,负责本科室日常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草拟和收集工作,并统一由具体管理人员进行上传和更新。
三、政务信息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中卫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共开设政策法规、安委会工作、党建精神文明、宣传报道、行业监管、办事指南、应急管理、事故通报等8个主要栏目。每一个栏目的内容都根据工作的实际进度和要求进行及时的公开更新。截止2016年初,我局总共公开信息22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50条、安委会工作类75条、党建精神文明类5条、宣传报道类32条、行业监管类28条、办事指南类23条、应急管理类13条、事故通报类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工作有待加强。本局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普遍认知程度及其权威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有效发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严格做到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同时,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加大对市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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