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而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zw.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360室,邮编:755000,电话:7068553,传真:7068553。)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人性化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公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职责分工。办公室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具体信息的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并提供本部门可供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全流程公开。
(二)狠抓公开质量,务求工作实效。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便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共涉及主动公开事项27项,删减后公开事项1项。将教育工作贯穿于政务公开的始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实施的领导。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三)细化公开制度,严把考核评议。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进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评议。考核评议内容包括是否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实效等。并在年终开展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的考核评议。首先,制定考核方案,经主要领导审定后,由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其次,办公室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最后,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议采取问卷评议、查看网站等方式进行,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年终考核情况,通报办公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余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栏,并在做好局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的同时,及时转载国家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有关政策文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安委会工作、行业监管、事故通报、应急管理、宣传报道、安全培训、办事指南等类别。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严格规范公文公开属性,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度,通过各类新媒体渠道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突发事故等预警信息及安全提示300余条。在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方面,消除事故隐患459条;全年依法及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事故调查报告14起。及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证准予、变更、延期换证16件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生产许可证准予、延期、变更换证34件。在财政预决算方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了2017年预算,决算。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探索“服务零距离”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宁夏政务服务网的作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利用“事项网上集中进驻、服务网上集中提供、信息网上集中公开、资源网上集中共享”的平台优势,大力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自2018年以来,按照市政府关于“互联网 + 政务服务”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在门户网站设立网上办事栏目,共制定政务服务事项63项,其中可实现不见面办理事项53项。局行政审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逐步在政务服务网受理审批事项,同时加强在政务服务网履行审查、办结、送达等审批程序。截止到12月31日,共在线上办理事项233件,线上办结率达10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紧紧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不见面”审批。
五、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涉及此类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集中印制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1万7千余份,面向群众宣传解读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2350等途径收到各类投诉举报信息7条,目前均办结完毕并及时答复了投诉人。
八、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涉及此类情况。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目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设了中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以门户网站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等信息。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了解群众需求,丰富公开载体,努力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开通了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定期定量发布应急管理信息3262条,方便群众了解应急管理工作。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局统一领导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由局办公室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应信息报批和审查制度及工作流程,所发布信息须经“三级审查”,即科室初审,办公室二审,分管领导终审,确保信息安全后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府网站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二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
十一、2018年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市委政府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归类不准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今年以来的“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等内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公布。
十二、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19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立足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切实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
(一)加强学习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充实精干力量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平台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窗口、桥梁作用,及时做好门户网站内容的维护更新,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针对性强的信息服务。
(三)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信息,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切实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