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卫市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解决我市云计算大数据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短缺、人才培养载体不足等问题,拟通过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的方式,建设人才培养高地,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构课程体系、整合建设教学资源,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社会评价高、用人单位满意、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在全区乃至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现就申报中卫市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人才培养基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为切入点,坚持以培养云计算大数据行业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体系和精简组织结构为基础,以实践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师资队伍建设、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学体系建设为支撑,积累一批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发现一批优秀课程讲师、积累一定的实地培训经验,带动企业自主开展人才培训。通过理论联系实践,强化人才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以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运行灵活、资源共享为目标,形成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网络信息安全、分布式存储、西部云基地大学生实习实训4个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培养品牌,打造立足中卫、面向全区、走向西部、辐射全国的集产、教、研、学、用于一体的人才培养高地。
二、建设内容
通过体制和制度创新,建立以应用能力为基础,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建设一支校企互通、专兼结合的结构“双导师”教学团队,构建集生产实训、虚拟仿真为一体的实习实训基地,打造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网络信息安全、分布式存储、西部云基地大学生实习实训人才培养品牌。
(一)高层次人才培育基地。依托行业内优秀企业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实践积累、完备的课程体系、强大的生态雨林,本着高度贴合行业应用场景,理论实践结合的原则,针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安全、分布式存储等高新技术领域建设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宁夏地区基础科学研究、高新技术发展与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高精尖人才培育,为数字宁夏发展、大数据产业中心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
(二)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和支持西部云基地内入驻企业依托省内外高校资源,积极吸纳大学生到西部云基地参加实习实训,高度贴合行业应用场景、岗位需求,加强理论与实践联系,巩固大学生所学知识,引导大学生优先选择来我市就业创业,为中卫市输出创新型、应用型、实践型高精尖技术人才,助力我市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校企“双导师制”。实现工学研深度融合,解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与生产实践脱节的突出问题。建立“内培外引、校企互通、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重点抓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形成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良好综合素质和较强实践教学能力的优秀教学团队。
(四)创新课题孵化。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建、以赛促改”的总体思路,依托校企合作、高校师生创新思维、企业优势资源,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软件开发、信息安全等高新技术领域深度挖掘具备孵化潜质的创新项目,充分发挥学科与技能竞赛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打造全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五)人才认证基地。针对云计算、云服务、大数据、物联网、数据库、5G等高新技术领域,结合中卫市云计算、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特种作业等行业,对中卫市相关人才组织对应认证考试,可涵盖国家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考试NISP、华为HCIA、HCIP、HCIE等级认证等。
三、申报条件
(一)中卫市辖区内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单位。
(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三)开设的培训项目符合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能够有效促进本市经济发展。
(四)有固定的办公、培训场所,原则上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能同时满足50 人以上实训的需求。
(五)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并能熟练操作使用实训设备的师资队伍,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资格。同时,聘请具有该专业的行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师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实训指导教师,保持师资队伍相对稳定,师生比控制在 1:30 以下。 严格落实校企“双导师制”,指导教师中高校教师占比不小于20%。
(六)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管理等制度。
(七)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人才基地建设投入资金或设备设施不低于75万元。
(八)其他凸显本单位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人才基地建设优势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9日—7月10日
五、补贴政策
按照《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节点中卫集群人才培育项目》任务书资金使用计划,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网络信息安全、分布式存储、西部云基地大学生实习实训4个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培养品牌共计补贴资金100万元,具体金额据实结算。
六、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整理、准备有关资料,将申报资料报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受理。
(二)审核。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依据基地建设认定条件和标准,组织专家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考察、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评定,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公示。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择优选定候选单位,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签约。公示无异议,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与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签订人才培养基地运营管理协议,并按标准拨付补贴资金。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凯 0955-8597588
通讯地址:中卫市财政局北楼四楼405室
中卫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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