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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8/2022-00047
文  号:
卫医保发〔2022〕2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5月10日
标  题: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卫市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卫市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卫医保发〔2022〕23号

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中心各科室:

现将《落实〈中卫市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落实《中卫市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做好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全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整改,确保各类反馈问题一体整改、落实见效。

二、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

反馈问题: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还不够到位。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调整后,因缴费补贴减少和农户认为身体好不愿缴费,各县(区)调查户中,共有115人基本医疗保险“脱保”。据县级医保部门提供的缴费数据比对分析,7.3%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未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保。海原县关桥乡1户脱贫户的共同家庭成员有1人因“黑户”没有身份证信息,导致无法缴纳基本医保。除涉及同心县外,各县(区)有大病风险的边缘户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2021年度保障措施普遍不到位。在调查的有人住院的181户边缘户易致贫户中,表示住院看病后家里基本生活有问题的达到54户,涉及海原县。在有慢性病病人的三类监测户和其他脱贫户中,57.59%的家庭未落实慢病门诊报销政策,除涉及惠农区外,其他县(区、市)均有涉及。

整改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基本医保“脱保”、7.3%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未缴纳2022年基本医保人群底数。积极与自治区医保局对接,申请开通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平台,对未缴纳基本医保的“脱保”人员进行补缴。积极与公安部门对接,对海原县关桥乡因“黑户”没有身份证信息的脱贫户等类似情况,落实户籍信息,落实参保缴费。

责任领导:王勇、黄炳文

责任单位:各县(区)医保局、中心参保登记科

责任人:卢珊、刘永华、薛正东、陈少刚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对有大病风险的边缘户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疾病困难户进行临时救助,保证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防止出现因病返贫现象。摸排2021年度已脱贫人口和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低保边缘人口中年度门诊慢特病和住院累计总费用,按照相关政策,对剩余合规费用达到2万元及以上的大病患者,实施医保政策倾斜,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年度累计超过5千元起付线及以上的剩余合规费用,按照7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6万元。

责任领导:王勇、黄炳文

责任单位:各县(区)医保局、中心审核结算科

责任人:卢珊、刘永华、薛正东、崔丽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全面排查门诊慢特病大病签约、门诊报销等情况,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就医处方本,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门诊慢特病大病签约全覆盖,对符合报销政策的及时落实报销。

责任领导:王勇、黄炳文

责任单位:各县(区)医保局、中心审核结算科

责任人:卢珊、刘永华、薛正东、崔丽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市、县(区)医保部门采取印发宣传品、宣传册等形式,通过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城市频道等媒体进行宣传;协调市、县、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大屏幕、城市中心大屏幕播放医保政策宣传视频;通过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发放宣传册进行宣传;督促各医药机构向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购药人员发放医保宣传册进行宣传;积极协调市工业园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向企业 、学校师生、个体商户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医疗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确保医疗保障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王勇、黄炳文

责任单位:各县(区)医保局、中心参保登记科、审核结算科

责任人:卢珊、刘永华、薛正东、陈少刚、崔丽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把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标对表《中卫市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反馈问题,按照“照单全收、举一反三、一一整改”的原则,一体推进整改落实,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各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强化工作统筹,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现问题整改亲自抓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到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三)确保整改成效。各责任单位要将从严从实要求贯穿整改工作始终,主动认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条以账、限期销号、落实到位。于6月6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医保局,以后每月23日前报送整改推进情况。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交通目标管理考核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市医保局将紧盯整改任务,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通报。


附件:落实《中卫市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自治区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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