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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现全覆盖

2020-08-03 来源: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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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职能划转及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全区医保扶贫经办流程,确保医保扶贫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困难群众(贫困患者)的医疗保障权益,近期,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从7月1日起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正式运行,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覆盖。

区内协议医疗机构纳入的结算。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就医产生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一站式”结算;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异地就医产生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按照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清)算模式,纳入“一站式”结(清)算。

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外就医产生的医疗救助费用,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模式,纳入“一站式”结(清)算。我区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外就医产生的医疗救助费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平台清算结果,由各分统筹地区医保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支出户子帐户上解至自治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零星报销结算。贫困患者在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由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财补、医疗救助、政府兜底报销金额一并打入个人金融账户。

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后,我市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外)就医产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医疗救助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充分体现“不见面、马上办、最多只跑一趟”的工作服务理念,解决了过去病人需要分别到民政、扶贫、卫生等相关部门,费时费力,多头跑路等弊端,极大方便了贫困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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