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完善区内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简化工作流程,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0〕93号)确定的异地就医新政落地见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异地看病就医。
一是简化区内转院流程。从2020年10月1日起,我市参保居民在区内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治疗不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通过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实现分级诊疗。参保人员到区外就医治疗的仍需要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二是取消区内异地备案。2020年10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再办理区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区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仍需继续履行办理。
三是扩大区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各统筹地区已确定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全区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异地就医新政的实施将极大地方便办事群众,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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