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医疗机构运行成本,降低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确保国家药品集采和使用成果落实落地,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中选药械降价带来的实惠,中卫市医保局严格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扎实做好集采药械基金预付工作,为集采政策落地惠民提供基金保障。
专项资金预算。在年初医保资金预算时,结合公立医疗机构历史报量,明确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预算基金,提前预留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货款的预付款。
按批足额拨付。在医疗机构签订带量采购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30%的比例拨付预付款,未按期签订带量采购合同的公立医疗机构,不拨付预付款。今年,市本级共拨付国采第八批、国采第三批第三年、湖北中成药联盟第一批等 12个批次集采药品预付款298.60万元。
规范预付资金使用。督促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产品,要求医疗机构在集采产品入库次月及时与企业清算货款,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落实医保基金预付、结余留用等各项集采配套政策,增强医疗机构参加集采积极性,加快中选药品集采惠民步伐,多方共享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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