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对全市参加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了结余留用资金考核、测算,按要求向57家考核合格的公立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资金204.86万元。
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首年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4日,共有39种药品中选,平均降幅56%,涵盖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抗过敏、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执行周期内,全市约定采购量65.61万支/片/粒,总金额239.61万元。一年采购期满后,实际采购总量133.68万支/片/粒,采购总金额482.84万元,完成率204%。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完善结余留用等集采配套政策,推动结余留用拨付工作精准化、科学化,不断通过激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合理用药,持续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降低参保群众负担,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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