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医保的良好社会环境,市医保局精心谋划、多措并举,围绕强宣传、守承诺、严监管、促诚信四大关键方面,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宣传引导,筑牢守法根基
6月13日,市医保局在红太阳广场举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醒目横幅,以及发放精心设计的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有效营造了“诚信医保,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参保群众的守法意识和诚信观念。
二、守信用承诺,强化自律约束
市医保局强力推进诚信文化进机关,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纳入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内容,提升机关干部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诚信意识和责任感。同时,积极开展行业诚信宣传教育,针对新申请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的医院、药店和医师,市医保局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签订《信用承诺书》的形式,明确各方在医保基金监管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一线医护人员深刻吃透基金监管政策,准确掌握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具体要求,从源头上促进医药行业的诚信自律。
三、严监管举措,共筑医保防线
为构建更加严密、高效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市医保局着力构建规范化、法治化、体系化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机制。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通过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另一方面,提升智能监管水平,利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此外,市医保局还积极汇聚各方监管合力,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今年以来,通过专项整治、现场检查、日常稽核、智能监控等方式,全市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20.57万元,监管震慑效应进一步凸显。
四、促信用应用,推动联建共治
市医保局积极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信用评价结果不仅应用于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日常监管、基金预付、年度考核等常规工作环节,还与联合奖惩机制紧密挂钩。通过这种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有效促进了定点医药机构的自我约束和规范管理,推动了医疗保障行业的联建共治。对在2024年评定为E级的2家零售药店,对其解除协议。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发力,不断完善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医疗保障行业良好信用,打造诚信医保,营造全社会严格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从源头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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