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中卫市委会、舒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提得很好,与我局工作重点以及医改的目标十分吻合。我局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采取从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改变支付方式、化解历年拖欠资金、打击欺诈骗保等措施,切实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的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到位
从2015年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全区为一个统筹地区,各地市(含所辖县市区)为分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由自治区统一管理,实行调剂金制度。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各级医保协议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起付线由自治区统一制定,全区统一实行。对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我局经办机构严格按照每年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中卫市本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保费包干付费实施方案》,通过与协议医疗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形式,约定相关条款,在年度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兑现支付。对协议医疗机构当年超出包干定额指标的医疗费用,经办机构也严格按照年初与各协议医疗机构协商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执行的。
二、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市医保局全面落实“三医联动”改革要求,把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建局伊始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精心测算,研究制定《中卫市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结算协议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管理办法(试行)》,于7月1日正式启动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改革,并在沙坡头区内全面推行,实行在总量控制下以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和按服务项目包干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住院费用结算办法。在实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同时,充分调动了医疗机构控费的积极性,减轻了患者负担。
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市医保局成立以来,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加大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震慑犯罪的目的。截止目前,全市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87家、定点药店329家,追回医保基金32万元,罚款3.2万元。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0955-706393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