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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8/2019-0015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11月01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庞建、范玉琴: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私立医院医保资金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民营医疗机构现状

目前,全市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综合服务的民营医院共有20家,其中:市本级8家,中宁县9家,海原县3家。市本级民营医院共设置床位337张,从业人员330人。开展城镇职工个人账户服务的诊所30家(包括口腔诊所),其中市本级19家,中宁县11家。2018年,市本级7家民营医院核定总额包干费用1778万元,占住院总包干费用的15.5%。

二、民营医疗机构的医保监管情况

(一)加强协议管理。按照国家、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二)加强医保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医疗保障部门通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检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的对民营医疗机构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我们重点针对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欺诈骗保、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及医院内部管理等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重点

核查,每次检查都会对医院内部考核管理、学习医保政策制度、员工医风医德教育情况进行查看。我们还通过网上监控、抽查等形式,对民营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报销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基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有力地促进了民营医院规范管理、规范治疗。

(三)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我们将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一项长期的、常态化的工作,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我们还针对民营医疗机构,重点对挂床住院、以体检等为名诱导住院、虚假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监察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对有虚假住院行为的医疗机构坚决取缔医保服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服务。对有违反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5号令)相关规定处罚。截止目前,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87家、定点药店329家,追回医保基金32万元,罚款3.2万元。

(四)推动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今年,按照国家、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向社会各界公布欺诈骗保举报电话和举报内容。在各级各类医药机构利用电子屏刊播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在医院收费处、药房、电梯间等显眼处发放宣传资料22000多份、张贴宣传海报1400多张、悬挂宣传横幅260多条、电子屏100多个滚动播放50000多条次、开展宣讲18场次;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81份,发放材料250份,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强有力地震慑作用。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对医保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救急钱,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0955-859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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