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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8/2023-00074
文  号:
卫医保发(2023)4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卫医保发(2023)47号

农工党中卫市总支委员会:

《关于将急危重症患者急诊科抢救检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意见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两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1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建议将院前急救及在医院急诊室进行救治以及因没有病床在医院门诊留观的病人所产生的急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这不但有利于减轻急危重病人负担,使其得到及时救治,更能使患者家庭经济得到缓解,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我局办理情况: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6101号)第二部分第四条中参保人员经门诊急诊急救后住院治疗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急诊急救医疗费用可并入住院医疗费用之中;参保人员因突发疾病在门诊急救抢救留观72小时以内死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一次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宁政规发〔20194号)第二部分第二条中急诊急救费用保障。参保人员经门诊、急诊急救后转入同一家医院住院治疗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急诊急救医疗费用可并入住院医疗费用之中支付;参保人员因突发疾病在同一家医院门诊急救抢救留观72小时以内死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一次住院医疗费用支付精神,参保患者院前急救就医后医疗费用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目前,我局将此政策完全落实到位,并实现院端直接结算。

第二条建议积极探索设立急救医疗专项保险。医保中心应积极探索设立急救医疗专项保险,用来弥补当前医保政策的不足。急危重症的医疗急救情况特殊,体现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随着医院医疗服务的不断外延,设立急救医疗专项保险非常有必要。也有利于急危重症病人在住院以前的费用得到医保支付,更有利于保障急救医疗机构顺利运作。

我局办理情况: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区级统筹,医保政策全区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中对院前急救有相应支付政策,且按照国家医保局医疗待遇清单,各市、县(区)没有自主制定其他保险和政策权限,故我市医保部门无法单独设立急救医疗专项保险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239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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