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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640501038/2025-00042
文  号:
卫医保发〔2025〕3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8月1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卫医保发〔2025〕39号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落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负担”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地级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医保发〔2022〕144号)等精神,制定印发了《中卫市医疗保障局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卫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总院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医保发〔2025〕23号)和《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中卫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总额控制预算指标的通知》(卫医保发〔2025〕16号),按照“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方式,将沙坡头区内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发生的费用,打包给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总院,2025年预算打包总额为18112.29万元。同时,确定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总额控制预算指标为4.32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预算指标为10.30亿元。县域医共体的基金拨付方式,按照“季度分析、半年调控、年度考核、年终结算”的办法预拨。县域医共体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考核。严格实行分级诊疗、逐级转诊控制市、县外转诊,严禁分解住院、向门诊转嫁费用、推诿病人等行为,将各项控制指标纳入医疗机构年度考核范围。综合指标不达标的按比例核定不合理费用,从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决算指标中进行扣减,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低下年度统筹基金拨付额度或比例。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自治区医保部门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工作整体部署,结合我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实际,合理确定基金支出总额预算,不断完善以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支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发展,持续提升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感谢贵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以后对医疗保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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