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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8/2021-00153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3月04日
标  题: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第一季度抽查计划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第一季度抽查计划

局各科室、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中卫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卫医保函发〔2021〕2号)《中卫市2021年度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卫医保函发〔2021〕5号)要求,现将第一季度抽查计划公布如下:

一、抽查对象确定

(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市本级共有定点零售药店216家,经从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为10%,共抽取22家作为零售药店第一季度检查对象(附件1)。

(二)医保定点诊所。市本级共有定点诊所23家,经从定点诊所名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为30%,共抽取7家定点诊所作为第一季度检查对象(附件2)。

(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市本级共有定点医疗机构12家,经从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为3%,共抽取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第一季度检查对象(附件3)。

二、执法人员确定

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4名,经从执法人员名单库中随机抽取,白桦、张怀英、周立芳、崔丽作为此次检查人员。

三、抽查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3月29日。

四、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中卫市2021年度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卫医保函发〔2021〕5号)中抽查内容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执法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任务,于3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分别上报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稽核监控科和局医保基金监管科(法制科)。

(二)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约行为,由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协议约定作出处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医保基金监管科(法制科)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检查结束后,要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用“宁夏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进行公示。


附件:

1.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第一季度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名单

2.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第一季度定点诊所检查名单

3.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第一季度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名单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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