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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8/2024-00029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标  题: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局各科(室),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根据《中卫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度中卫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联合抽查,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有效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对两定机构正常经营干扰,有效促进协同监管,对同一检查对象“综合查一次”,并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有效监管。

二、工作安排

(一)抽查部门: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参与配合。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按照0.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时间:202441日—10月30日。

(四)抽查内容:依据各部门监管职责、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确定具体检查内容,主要抽查两定机构是否存在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要协商做好任务发起、行程安排等事宜。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四不准”原则,即抽查计划不准平台外操作、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不准随意调换、检查内容不准随意删减、抽查结果应当于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并对外公示,不准拖延公示。

)形成监管闭环。联合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具有管辖权的参与部门依法处理;发现不属于参与部门监管职责的违法线索,应及时通报或移交有管辖权的责任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严肃执法纪律。执法人员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两定机构咨询,为两定机构答疑解惑。

四、工作联络

市医疗保障局  白桦

市卫生健康委  刑月华

市市场监管局  刘利玲


附件:1.2024年度中卫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4年度中卫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计划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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