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乡村振兴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38/2020-00126
文  号:
卫医保发〔2020〕3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5月08日
标  题: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卫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卫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的通知

卫医保发〔2020〕33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卫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根据《中卫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卫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卫开发〔2020〕5号)和《中卫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市直部门(单位)2020年脱贫攻坚共性任务清单和行业扶贫任务清单〉的通知》(卫开发〔2020〕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聚焦基本医疗保障薄弱环节,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覆盖率达到100%。继续执行自治区健康扶贫保障政策,确保经办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更加便捷。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通过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贯彻精准扶贫方略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力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全面做好2020年农村建档立卡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全覆盖,非建档立卡户基本医疗缴费达到国标要求。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作为医疗保障扶贫的硬任务和底线指标。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登记,落实参保状态核查责任和缴费补助政策,逐户、逐人摸准参保状态和补助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因人口流动等原因导致的断保、漏保问题。已核实身份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集中缴费期全部参保;扶贫系统内核准身份信息的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受参保缴费期限制,完成身份核准后实时缴费参保。加大对非建档立卡人员的催缴力度,确保非建档立卡户基本医疗缴费达到国标要求。

(三)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障倾斜政策。2020年起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回归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和自治区医疗保障扶贫的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贴,2020年每人补助28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补贴,2020年每人补助250元,个人缴费30元参保。按照自治区健康扶贫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普惠政策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等健康扶贫政策。

(四)巩固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按照《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经办规程(暂行)》要求,继续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等“一站式”结算成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等费用在自治区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减少跑腿、垫资负担。

(五)连续计算减免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内按规定转诊转院的,连续计算减免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在转出医院已承担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费用的,上转时转入医院只收取起付线差额部分,下转和平转时在转入医院不再收取起付线。

(六)实施急诊急救费用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门诊、急诊急救后转入同一家医院住院治疗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急诊急救医疗费用可并入住院医疗费用之中支付;参保人员因突发疾病在同一家医院门诊急救抢救留观72小时以内死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一次住院医疗费用支付。

(七)建立“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清零机制。及时排查清零“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过筛子”排查一遍,对存在因病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存在致贫风险边缘户进行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八)加大扶贫攻坚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医疗保障扶贫的重要性、紧迫性,广泛宣传应保尽保和参保缴费补助政策,深入宣传三重保障制度和“一站式”结算流程,使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和经办流程人人皆知。及时解读政策调整衔接,合理引导群众预期,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九)认真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做好单位“一把手”包村、其它干部包户的帮扶工作机制。督促机关干部履行帮扶贫困户责任落实,准确掌握和熟悉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理清脱贫思路,确保帮扶效果。对已脱贫人口继续强化帮扶,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

(十)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解决好基层填表报数过多、迎评迎检活动频繁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除中央、自治区及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外,一律不再组织检查考评。减少会议文件,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方式,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围绕脱贫攻坚战略性、全局性、苗头性和前瞻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对策措施,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落实。组织开展返贫问题研究、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方式研究,严格控制调研人数,优化调研方式,确保调研实效。

(十一)强化落实整改。按照要求完成各级部门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医保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医保局局长、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具体落实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各单位、科室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积极认领任务,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确保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抓好任务落实。各单位、科室要强化责任意识,围绕目标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迅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全面推进。

(三)注重宣传引导。单位、科室要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实施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推动医疗保障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