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乡村振兴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38/2021-0036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标  题:
市医保局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市医保局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为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年起,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将重点从三个方面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不断增强农村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完善脱贫人口待遇保障政策。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参保缴费政策。对特困人员(含孤儿)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对低保对象 (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 给予定额资助; 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 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在过渡期内,按照低保对象标准给予定额资助;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口, 按标准逐渐退出, 退出后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分类调整医疗保障扶贫倾斜政策。基本医保实施公平普惠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 (含孤儿)、 低保对象 (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 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对不属于享受倾斜支付的脱贫人口, 取消脱贫攻坚期内超常规措施安排, 统一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坚决清理医保扶贫领域过度保障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定,全面清理医疗保障扶贫领域的过度保障政策, 脱贫攻坚期内自治区自行开展的其他医疗保障扶贫措施资金全部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制度可持续。

二是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合理确定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 确保特困人员 (含孤儿)、 低保对象 (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 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动态引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对已实现稳定就业的脱贫人口,引导其依法依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跨区域参保关系转移接续以及非因个人原因停保断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确保待遇接续享受。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规范基本医保门诊大病政策, 优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确保“两病” 患者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全覆盖。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大病保险起付线不超过当地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稳定在 60%左右。在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 特困人员(含孤儿)、 低保对象 (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 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大病起付线降低至3千元、 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医保“三个目录” 规定, 统筹门诊慢特病救助保障, 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救助共用5万元的年度救助限额,救助对象为特困人员 (含孤儿)、 低保对象 (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动态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将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困难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健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减贫机制,鼓励商业保险和医疗互助发展,不断壮大慈善救助,形成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三是推进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整体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水平。提升农村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构建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 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医疗救助服务下沉。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 服务,实现全区范围内 “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 一单制结算”。继续做好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 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综合施措降低看病就医成本。推动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确保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落地。动态调整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结果, 建立医保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完善医保协议管理, 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规范诊疗管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 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 耗材, 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发生。引导实施合理诊疗促进有序就医。继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诱导住院、虚假医疗、挂床住院等行为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居民有序合理就医。全面落实异地就医地管理责任,优化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督检查、 信用管理、 综合监管等制度, 构建事前、 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格局。补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短板。农村低收入人口在自治区内转诊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住院起付线连续计算。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按照医保支付线上线下一致原则, 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优质医疗服务可及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引导医疗卫生资源下沉, 整体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促进城乡资源均衡配置。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