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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8/2019-00001
文  号:
卫医保发〔2019〕1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4月09日
标  题: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医保发〔2019〕12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

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宁医保办发〔201954号)精神,定于2019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1948

  

(此件主动公开)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宁医保发〔2019〕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二、活动时间

按照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4月为“打击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

三、宣传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和奖励办法。

(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

(四)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缴费方式、就医流程和费用支付等内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关系,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区别与联系,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办法等内容。

四、宣传方式

(一)同步启动集中宣传活动。4月上旬,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将联合沙坡头区举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将邀请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参与,通过搭设站点,公布举报电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员代表宣誓,发放宣传海报、折页,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启动宣传月活动。各县(区)也要同步启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二)多种渠道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载体,公共场所大屏幕、医院、药店、公交显示屏等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有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三)贴近群众宣传。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院门诊大厅、取药窗口、医保经办窗口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广泛、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以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人员密集场所大屏幕、公交显示屏等为载体进行宣传、播放宣传片。结合实际采取进街道社区、乡镇农村等形式,科学、有效组织宣传活动,解答群众疑问,提高相关政策公众知晓率。

(四)重点集中宣传。围绕打击骗保举报程序和奖励办法展开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进一步拓展信访举报渠道,畅通举报电话、信箱、接访地址等内容,方便群众举报,激发社会正能量。4月下旬,要通过媒体通气会、新闻、报刊、简报等形式对一些已查实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集中报道,以实际成效换取群众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医疗保障是重要民生工程,确保基金安全是首要政治任务,各地医保部门要把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按照自治区医保局集中宣传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实现良好开局。

(二)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各县(区)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集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系列报道,及时传递政策、进展、成效,推进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县(区)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加强信息交流,并于5月6日前,将集中宣传月活动总结及相关宣传资料报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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