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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8/2019-00187
文  号:
卫医保发〔2019〕68号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12月12日
标  题: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行风建设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行风建设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卫医保发〔2019〕68号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接到《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高度重视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切实把加强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经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重点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行风建设机制,确保了行风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中卫市医疗保障系统加强行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时间表、路线图,并按要求向上级医保部门报送备案。

(二)突出重点环节,整体推进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关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医疗保障领域乱象治理,整治医疗保障领域行风问题,组织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大走访大动员活动,倾听群众呼声,着力做好政策宣传。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87家、定点药店329家,追回医保基金32万元,罚款3.2万元,暂停12家医保服务协议。

二是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对本辖区内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市、县(区)二级办理层级,并按要求报送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备案。进一步优化规范医疗服务流程,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并充分利用微信、电话、纸质宣传彩页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

三是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认真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清除了无谓证明。全面推行三个“不得要求提交”( 可以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办理人提供证明材料)和两个“凡是”(凡是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办理;凡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可直接取消的一律取消)。目前,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除提供必须的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汇总及住院病历外,不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异地备案只提供异地备案登记表,生育待遇申领仅提供待遇申领表、委托书、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出院记录单、费用明细清单(市外)。

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依托自治区人社厅开发的“网上人社大厅”和“掌上12333”, 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息管理系统”,结合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并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网段推送、无偿代办”方式办理,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聚合办”。 目前参保群众只需上网登录,就能申请办理医疗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落实异地就医“三个一批”要求,积极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目前,已实现现场、网上、电话、微信等多渠道异地就医备案,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99%(意外伤害回当地审核零星报销)。

五是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分办联办的服务模式。推行“一窗受理”,优化窗口、柜台设置,配置自助服务设施,推广综合柜员制。经办大厅设置便民服务窗口3个,配置自助服务设施7台,其中3台自助缴费机,2台自助查询机,2台银行柜员机。规范窗口和热线服务岗位等人员文明用语、行为准则、服务礼仪。落实服务大厅带班值班制度,推行场景监控、现场评价,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窗口服务满意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服务业务下沉到各乡镇,缩短服务半径,减少群众办事来回跑腿。

六是加强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政策要求,率先在全区完成机构改革工作,组建中卫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沙坡头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中宁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海原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明确其职能和职责,确保了各辖区内的经办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加快整合城乡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与医疗保障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经办服务体系,我市已于2013年1月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经办整合,实现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区级统筹。

七是抓好队伍建设。制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医保政策、业务经办、服务礼仪等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业务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决纠治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逐项排查经办机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做好宣传引导,强化督促检查

一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理社会反映的医疗保障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舆情,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9年共办理书记信箱2件、市长信箱3件,处理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移交信访件1件,12345热线13件,信访转办件1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我局加强行风建设的有效做法。截止目前,共上报信息70篇,其中被各类媒体采纳30篇。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行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将督促检查贯穿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加强专项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不断加强医疗保障领域内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年度内没有因工作人员作风等问题发生投诉举报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办服务能力还需提升,在统筹推进医疗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上办法不多,思路不宽。

二是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缺乏,业务人员对政策法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还有待加强,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与新时代医疗保障系统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差距。

三是宣传和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市局虽然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快手账号等,但是宣传的力度不够,网上宣传率和推广率明显不足,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有局限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切实改进作风,推进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在自治区的统一安排下,积极推广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应急服务,畅通优先服务绿色通道。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电子票据的使用,逐步实现手工(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网上办理。

三是积极推进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办理。    

四是探索建立医疗保障服务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五是加强对干部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适应做好新形势下医疗保障工作的需要。

六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运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吸引群众的关注和监督。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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