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38/2021-00271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标  题:
中卫市医保局全面推进落实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

中卫市医保局全面推进落实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

为更好保障广大群众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市医保局全面落地实施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让更多老百姓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受到群众的高度认可。

一、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及对医改、医药发展、医保基金管理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实施。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政策,做好患者解释工作,促进患者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进工作。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需要相互协作完成。市医保局牵头多次召开各部门和机构专门会议,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采购任务量确认工作。为把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工作落在实处,市医保局领导多次深入两县一区开展调研工作,指导督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地核查各医疗机构登录“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网”对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进行最终确认等工作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局属相关科室及时处理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四)加强招采协议签订管理工作。为确保我区参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和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工作如期完成,市医保局按照工作要求,及时组织与辖区各公立医疗机构签订《委托书》和《委托协议》,与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通过采购平台系统签订《购销协议》。明确了委托关系及事项、货款预付及返还、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事项,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稳步推进且效果明显。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文件精神,截止目前,四批中选药品共计157种,我市四批采购总金额为986.38万元。四批具体情况如下:第一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25种,平均降价幅度达52 %,最高降幅90%,采购总金额为165.14万元,续约采购总金额为9.07万元。第二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32种,平均降幅53%,最高降幅93%,采购金额为188.19万元,续约采购总金额为358.17万元。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药品价格降幅较大。第三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共有55种,平均降幅达53%,最高降幅95%,采购金额为120.58万元。第四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共有45种,平均降幅达59%,最高降幅93%,采购金额为145.23万元。第四批常用药品、抗癌药品费用明显降低。以胃溃疡治疗药物艾司奥美拉唑肠溶片(20mg/片)为例,集采后单片均价从8.84元下降至1.93元,整个疗程可节约费用约280元;抗癌药索拉非尼单片均价从95元下降至26.6元,按每天2片计算,每个月可为患者节约药费约4100元。

(二)随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也逐步拉开帷幕。自2021年1月1日我市执行医用高值耗材集中采购以来,过去参保患者使用的虚高价格的医用耗材,降价幅度明显。首先,以此次集中带量采购2种型号的支架中选为例,采购任务量是320个,至今已采购使用118个。其中,钴基合金雷帕霉素洗脱支架系统由原来的10900元下调至645元,药物涂层支架系统(雷帕霉素)由原来的4690元下调至469元,平均降价分别为94%和90%,目前已节省资金约775600元,预计完成采购任务量后将共节约资金约2316200元。患者告别了冠脉支架“万元时代”迎来了“几百元时代”。其次,带量采购人工晶体采购任务量是279枚,至今已采购使用174枚。该晶体在带量采购前的挂网价为1235元,现供货价850元,目前已节省资金66990元,预计完成采购任务量后将共节约107415元。再次,临床会酌情使用省级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确定的56个中选产品中的其他品种,以满足不同群体患者的需求。医用高值耗材的集中采购价格大幅度下降,缓解了医保基金支付逐年增加的压力,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三、存在问题

(一)医疗机构中选药品采购占比不高。有些医疗机构每年药品采购金额约1亿元左右,其中实施四批国家集采药品总金额为218.16万元,占比为2.18%。

(二)医疗机构存在回款不及时的现象。中卫市三批中选产品应回款总金额为832.10万元(三批和第一批续约总金额),截止5月底只回款了335.42万元,未回款率达59.69%,其中沙坡头区兴仁卫生院、中宁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海原县关桥乡罗山卫生院零回款。

(三)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尚不完善。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尽其职,相互配合,部门间有效沟通和信息共享共通机制尚不完善,在及时有效沟通配合方面存在不足。

四、对策建议

(一)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共通,加强集采产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监测,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带量采购工作的指导,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带量采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另外,要落实药品采购相关配套政策,规范医疗机构履行合同,防止出现招而不采、采而不用和回款不及时的情况。通过建立季度通报制度、进行年度考核等方式进行监管,对于违反合同的医疗机构采取通报、约谈和停保等措施进行处理。

(二)加强部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需涉及到的部门各尽其责、沟通协作、意见统一、目标明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情况列入全年绩效考核,引导医疗机构多采集采药品和耗材,减低医疗成本,控制医疗总费用过快增长;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未中选药品和耗材的质量和价格监管。医保部门要统筹协调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和决策部署,将其列入协议内容,落实中选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加强集采药品和耗材使用情况的监督监测,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更好地落地惠民,坚定不移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工作。

(三)继续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重点关注的民生工作,事关广大参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医保系统要持续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履职尽责,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广泛宣传工作,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做好患者政策解释与引导,让患者树立合理的使用理念与习惯。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应对,合理引导社会舆论与预期,形成良好氛围。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