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我中心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央、区、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创新宣教形式,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住房公积金工作中的规范、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截至10月底,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7.7亿元,职工提取使用5.5亿元,向1021户家庭发放贷款3.8亿元,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心党组专题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推进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并定期检查督导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落实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公开、规范管理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中心按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每年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编制内容,及时向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二)明确任务措施。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依法治建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建(法)发〔2020〕5号)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法办发〔2020〕4号)等要求,制定《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中心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分解细化到中心各科室、分中心,使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确保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
(三)广泛宣传教育。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印发《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党组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狠抓《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和缴存扩面工作,通过站亭广告、电视、报纸、宣传彩页、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宣传公积金政策。2020年,我市新增建制单位41家,新增缴存职工3267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63.35%。
(四)严厉整治住房公积金领域行业乱象整治。按照“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对高于市场交易价格的再交易房通过上门取证、周边走访和网上对比等方式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有效防范房价虚高带来的风险。
(五)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关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要求,抓好公积金减负政策实施,通过阶段性缓缴停缴、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限规定、进一步简化降比缓缴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等措施,降低企业负担,有力支持企业发展。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14家企业13047名职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减少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近1.5亿元。二是提取业务不见面。解除劳动合同和退休的缴存职工通过网上业务厅点击提取申请,办结后资金实时到账,无需跑腿、省时省力。三是查询渠道多样化。通过公积金门户网站、网厅、微信公众号、我的宁夏APP等缴存职工可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缴存明细、提取明细、贷款信息等,缴存单位可查询单位基本信息、职工信息、业务办理情况。四是咨询建议畅通化。职工可通过12329热线与客服一对一交流,还可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咨询公积金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归集业务在线办。目前,全市应签约网厅服务的单位已基本实施网上业务办理。共办理汇缴1130笔,补缴122笔,信息变更29笔,同城转移669笔。
(六)依法加强风险监督管理。一是按月开展电子稽查,加大内部监督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建立健全“事前严审、事中规范、事后跟进”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实行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制度,预防骗提、骗贷行为;三是严格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金和购房贷款提取资料真实性审查核实调查制度,最大可能杜绝虚假贷款、提取情况发生。
(七)依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完成了云主机安全防护服务采购项目、信息系统年度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招投标,并严格按合同付款,既保证了招标和采购程序的合规合法,也做到资金的安全有效。在规范管理的同时,抓源头、重沟通,通过完善审贷会制度、二手房贷款评估、备案楼盘动态监管等制度,有效防控贷款风险;启动司法程序,加大贷款逾期催收力度。对逾期产生的9笔贷款,通过诉讼法律的途径,化解潜在贷款风险。现有5笔贷款通过法庭调解,足额归还了所欠本息129943.82元(其中逾期本金84442.4元,逾期利息41944.66元,罚息3556.76),并提前偿还部分本金93445.93元,有1笔贷款已进入强制执行环节,3笔贷款正在审理过程中。
(八)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强化法律顾问对申请公开事项答复意见的合法性审查,做好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贷款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
(九)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增强公积金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全区公积金网站、微信公众号作用,普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和区市信用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公积金实际,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环节监管,进一步提升公积金风控水平。在执法活动中强化信用要求,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单位和职工纳入失信黑名单。
(十)健全规章制度管理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中卫市行政规范文件制定和备案方法》要求,建立和落实中心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公积金政策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积极做好中心业务政策调整、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区、市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意见和要求,及时健全完善规范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做好报备和清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我中心在法治建设方面虽已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经自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仍有部分民营、中小型企业未建缴,公积金缴存扩面仍待加强。二是业务审批事项改革还需进一步优化,行政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干部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事中事后监管及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优化。五是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论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学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建设系统的法律法规,年度重点工作等,增加群众知晓度;同时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对公共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大力加强对宪法、刑法、民法和廉政建设等公共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后续监管机制。加快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对取消下放事项实行有效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三)大力宣传推广网厅办件量。积极主动向前来窗口办事的服务对象宣传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系统,讲解网上申请操作方法,力促提高网上办事大厅的社会认知度和推广使用率,切实减少办事职工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标。
(四)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和住房公积金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乱象整治,结合“3·15”“12·4”扫黑除恶宣传和禁毒宣传等活动,加大对虚高二手房价格多贷款行为打击力度,有效净化二手房交易市场。
(五)强化信访调解促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采用说理、教育、协商等方法,及时有效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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