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卫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编制、执行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中卫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提取、使用;负责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中卫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承办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中卫市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一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2136562.82元,支出总计12240178.69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6287858.45元,增长107%,支出增加6727311.48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旅游公寓装修补助金2857000.00元,公积金业务系统双贯标项目增加2382000.00元,缴纳职工2014年10月到2016年5月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620000.00元,职工调资42230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3656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30102.00元,占99.95%;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6460.82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2240178.69元,其中:基本支出6622403.69元,占54%;项目支出5617775.00元,占46%;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130102.00元,支出总计12233717.87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86632.00元,增长107%,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20850.66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旅游公寓装修补助金2857000.00元,公积金业务系统双贯标项目增加2382000.00元,缴纳职工2014年10月到2016年5月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620000.00元,职工调资4223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3717.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20850.66元,上升122%,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旅游公寓装修补助金2857000.00元,公积金业务系统双贯标项目增加2382000.00元,缴纳职工2014年10月到2016年5月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620000.00元,职工调资4223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3717.8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0%;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3187.00元,占56%;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550530.87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607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33717.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17年追加旅游公寓装修补助金2857000.00元,公积金业务系统双贯标项目增加2382000.00元,缴纳职工2014年10月到2016年5月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620000.00元,职工调资422300.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15942.87元,其中:人员经费4617550.18元,公用经费1998392.69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0594.37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397494.37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和缴纳职工2014年10月到2016年5月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167544.94元,增长38%。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8392.69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74952.69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公务车运行费用;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29727.09元,降低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955.81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00555.81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及增加职工亡故抚恤金;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2807.81元,增长52%。
4.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7775.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235775.00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旅游公寓装修补助金2857015.00元,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改造工程378760.0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550225.00元,增长14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2635.50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5422.5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13.00元,完成预算的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7226.84元,增长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5580.84元,增长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46.00元,增长2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多次到企业归集扩面,催缴公积金,催收逾期贷款。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155422.50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13.00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422.5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422.50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修理,燃油费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1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13.00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接待及同行业交流学习的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4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402.68平方米,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3.以财政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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