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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17-02713
文  号:
卫住建发[2017]15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标  题:
中卫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中卫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卫住建发[2017]159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17〕11号)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全区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建)发〔2017〕57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中卫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领导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印发了《中卫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关要求传达到所属各单位、科室及重点行业企业,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印发了《关于做好“古尔邦节”期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卫市燃气行业开展“两节一会”期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层层动员部署,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细化了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形成了住建系统上下“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局印发了《2017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关于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局党委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分工。同时,与局下属各单位、科室及30家建筑施工企业、30家物业服务企业和9家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格局,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有序进行。

  (三)严格监管执法。按照市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体部署,结合《2017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计划》(卫住建发[2017]30)要求,下属各单位、科室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采取“一月一行动”的工作方式,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住建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落实安全防范制度。对住建领域具体点位的安全信息进行综合采集,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实现动态化掌握。针对安全隐患点专门建立台帐,进行重点监控。目前,我局已经建立了《中卫市住建局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和《中卫市住建领域风险点危险源管理台帐》。同时,落实安全对口责任制,各单位、科室按对口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卫市燃气行业协会,对预防高空坠落、建筑起重机械、电气防火、市政道路施工安全、燃气安全运行、燃气管网管线、危险化学品、社区防火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8次,共检查各类企业139家,排查出153项安全隐患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03份,停工通知书24份,安全警示约谈企业3家,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对5家建筑企业和1家燃气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同时,在《中卫日报》曝光了3个问题项目、1起典型案例和6家有关参建企业的违法违规事实。采取限期整改、扣除企业信用分值、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叫的多做的少,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台帐管理不健全;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上流于应付、流于形式,还没起到很好成效。

  (二)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有待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能力不强、监管力度不大等问题依然突出,缺人才、经费、装备的现状依然制约着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监管力量薄弱与监管面广、量大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质量、安全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理顺和整合。

  (三)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管理松散,企业负责人责任意识淡漠、思想麻痹、管理松懈,对安全生产问题抱有侥幸心理,得过且过心态严重,安全投入和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好第四季度和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建筑施工,城市运行、物业服务行业为抓手,以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和职责执行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执行情况等为重点,通过检查,进一步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应知应会常识。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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