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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17-04847
文  号:
卫住建发〔2017〕8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01月22日
标  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卫住建发〔2017〕8号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深刻吸取海原“1.17”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分析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加强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各族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1月19日,住建局党委对全面落实住建领域各项安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现就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企业要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到岗,不允许“只挂牌子不见人”的现象存在,并把节日值班表(注明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第一责任人),1月24日前上报住建局。

  二、要严格按照住建、工商等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项目和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杜绝超范围经营的现象。严禁无证经营行为的发生。

  三、根据冬春季节安全隐患出现的特点,要求各企业对所有燃气设施、瓶组站、气库、储备站、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并上报燃气隐患排查整治信息。

  四、我局将对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生产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营管理、应急预案备案和演练、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

  五、对安全管理差、安全隐患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燃气企业、站点,要实施重点监控,并指定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六、要求供气企业对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上门检查,要求上门入户检查率为100%,重点检查壁挂炉、燃气灶、减压阀、连接管等设备设施。入户检查要登记造册有记载,尤其是对商业用户的灶具连接管的使用情况要认真检查,要求商业用户的连接管一律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对燃气燃烧器具及连接管不合格的用户要求其立即更换,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用户坚持不改的要暂停供气。

  七、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社区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号召居民提高用气安全意识,积极提供用气及破坏供气设施的违法线索,对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制止并进行举报。

  八、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效性,要站在保安全、保民生的高度,认真开展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对于“走过场”“搞形式”之类的应付式的自查,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处罚并面向社会进行曝光。

 

  附件:中卫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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