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卫住建发〔2017〕14号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海兴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3号)和《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卫安办发〔2017〕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县(区)住建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市安委办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管。要针对春季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深入研究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立即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
各县(区)住建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科室要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要督促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大力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要突出抓好建筑施工、房屋征收拆除、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城市运行及热力、排水、燃气行业、物业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各县(区)住建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科室要认真开展督查,发现各相关企业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导致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一律全部停工整改,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我局将在3月中旬对开展复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区)住建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科室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措施,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市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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