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积极预防高空坠落等事故的紧急通知
卫住建发〔2017〕115号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沙坡头区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高处坠落事故频发多发。2017年8月1日,我市恒祥国际三期工地发生一起安装屋面避雷网的操作人员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有效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降低高处坠落事故,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高处坠落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建筑工地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如下。
1、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及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的情况。
2、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项目部是否认真研究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辩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明确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如脚手架、吊装拆除、模板工程、临边洞口等。
3、是否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是否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了相关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体检合格后上岗。施工现场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是否组织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才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是否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实施。
5、物料提升机是否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使用前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物料提升机是否有完好的停层装置且各层联络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物料提升机上料口是否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且两侧边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和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6、施工外用电梯是否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使用前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是否灵敏可靠,楼层门是否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
7、移动式操作平台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移动式操作平台是否按规定要求搭设使用。
8、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架体是否保持稳固,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有无超载现象。
9、脚手架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是否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是否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
10、模板工程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作业。作业面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是否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11、吊篮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
12、对电梯井门是否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电梯井内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或采用刚性封闭防护。
13、施工单位进行屋面施工时,屋面周围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孔洞周边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作业时,是否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
二、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应对本公司承建的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一次预防高空坠落专项自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应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应限时整改到位。
2、各监理企业应严格履行监理安全职责,认真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及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发现重大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对发现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采取限期整改、项目经理记分、记录不良行为、扣除企业信用分值等行政处罚手段依法严厉进行处罚,绝不姑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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