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的通知
卫住建发〔2018〕58号中卫市燃气行业协会,各燃气经营企业,各燃气站点:
为切实加强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产财产安全,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各族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的通知》(卫住建发〔2018〕57号)文件要求,决定五一节期间在全市燃气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冯进强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孟秀莉 市住建局法制科(燃气管理)科长
张 华 市住建局法制科(燃气管理)科员
成 员:汪敬堂 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黄志聪 中卫市容大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军 宁夏新捷能源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经理
张勇波 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卫片区经理
申保英 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中卫片区经理
魏亚东 宁夏宇丰油气销售有限公司站点负责人
张伟超 中卫市鑫兴隆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
冯 磊 中卫市元泰物流有限公司站长
马学雷 华油天然气公司兴仁服务区加气站站长
二、时间安排
2018年4月20日—5月3日。
三、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制度和文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关于印发<中卫市燃气行业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住建发〔2018〕28号)和《关于做好中卫市燃气行业检修维修及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卫住建发〔2018〕49号)等文件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场所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定执行情况等。
(三)燃气管线和加气站点基本建设程序的完善情况。各企业对基本建设程序不齐全的燃气设施工程的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报监和竣工备案等手续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各企业、站点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六)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企业、站点要制定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方案,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将所排查的隐患及时向住建局汇报,并整改落实。市住建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企业、站点要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抓好“三抓”、“四查”工作,即抓关键环节、抓关键时段、抓关键人物;查重点区域、查重点部位、查重点环节、查重大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三)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和加气站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工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掌握安全规范和作业规程后方可上岗。要通过本次稽查执法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五)严格值守,强化应急。各企业、站点要落实好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证昼夜有人值班,值班电话畅通,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随时关注事故进展和伤亡人员的变化,迅速核查详细情况,坚决杜绝迟报、谎报和瞒报等。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车辆和其他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管理,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立即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妥善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市住建局值班电话:7067686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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