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卫住建发〔2018〕85号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沙坡头区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企业:
2018年5月15日13时40分,中卫市惠丰南路(五里南街)延伸段道路项目一标段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作业伤害事故,施工压路机在来回碾压水稳层施工过程中,将背对着压路机正在拖拽钢丝绳的工人撞倒致死,死亡1人。5月16日14时左右,中卫市高铁站站前广场道路项目一标段工程在排水管网开挖过程中,边坡土块掉落,造成1人死亡。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过程中。各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根据市住建局3月16日局务会要求,研究决定开展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有效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冯进强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马逸为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副科长
徐志秀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李守国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
王吉鹏 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管理科,马逸为负责领导小组联系协调工作。
三、检查范围
沙坡头区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管线开挖工程。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共分两个检查组,实地进行检查。
1、第一检查组
组 长:徐志秀
成 员:尹跃祥、卢建国、李贵军、王占进、刘文杰、华晨
2、第二检查组
组 长:马逸为
成 员:李守国、潘广仁、郭建辉、焦立国、郭鑫、王强
五、检查重点
(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严格工程“五个一律”审查。重点检查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安全质量报监和施工许可、未进行企业培训教育、质量安全标准不达标得的、农民工实名制未录入、扬尘治理6个100%不达标的,一律停工。
2、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明确了企业法人、分管责任人等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是否建立了质量及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制定本企业开(复)工检查方案;落实五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执行情况。检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检查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是否签署;关键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且是否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是否落实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是否认真研究工程特点,编制预防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方案,辩识施工各阶段危险源;是否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如起重机械设备、机具、工程车辆等。企业是否对进场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对机械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机械作业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后上岗。项目部是否建立健全施工车辆、机具使用登记和审批制度。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工程车辆驾驶人员是否严格操作规程,在场地狭小、有人员交叉作业的环境下移动车辆设备是否有指挥人员。
3、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全过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等重大危险源管理程序,包括重大危险源公示公告制度、方案编制、交底、验收等管理程序是否到位;起重机械安拆维护保养、检测验收情况;脚手架架体防护、临边防护措施情况、安全网情况以及消防安全和临时用电安全情况;风险辨识和公示、分析、隐患排查情况;新开工工地现场远程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推进情况;文明施工费用(四项措施费用)的计划和使用情况。
4、农民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是否设立信息告示牌、进场工人是否实行实名制管理,是否建立农民工档案,是否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是否配备劳资专员并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和银行代发、现场发放制度等情况。
(二)地下管线工程
1、重点检查燃气及涉及燃气设施保护范围施工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严查建设单位违规招投标、无施工许可证开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严查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严查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与燃气管线单位签订保护协议、制定符合燃气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施工作业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的行为。严厉打击因第三方施工开挖破坏燃气管线的违法行为。
2、重点检查燃气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履职情况,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沟槽、基坑边坡安全;燃气施工是否影响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现场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临边防护等安全;燃气工程(燃气设备管道之外的)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及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管沟土方回填及附属设施施工质量;燃气工程及涉及燃气设施保护范围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报监;严查各类施工工程作业范围内对存在燃气危险源防范不足的问题;严查燃气设施施工工程“三违”现象;严查不按照燃气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施工作业方案施工的行为;严查不按照燃气设施规范标准施工的行为;严查各类地下管线竣工验收备案情况。
六、相关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自查自纠
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中卫市惠丰南路(五里南街)延伸段道路项目一标段工程机械作业伤害事故和中卫市高铁站站前广场道路项目一标段工程坠物伤人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档造册,及时整改消除,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扬尘治理及农民工实名制等工作,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加大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
各建筑企业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狠抓不放、常抓不懈、严抓不松。施工单位要强化施工现场危大工程辨识管控,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加强市政工程、管廊工程及有限空间作业管控,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深基坑(槽)工程要严格履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手续,超过5m(含5m)的深基坑(槽)工程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制度。建设单位要落实质量安全管理首要责任,严格对施工现场春季开复工基本条件进行把关。监理单位要履行监理责任,严格施工现场春季开复工审核审批,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重大隐患要按照监理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安全监督机构。
(三)扎实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各建筑企业要严格落实培训教育工作。积极参加监督机构组织的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同时对自身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项目部要对进场工地人员开展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切记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各企业要将培训文字、影像等相关资料留存项目部备查。
(四)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严厉处罚
各检查组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现场拉闸停电停工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现场能整改的立即责令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内不按要求整改的或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重从严处罚。
(五)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县区建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行、周密详尽的专项检查方案,进行检查,要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到人,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消除盲点,将专项检查活动部署到位,全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取得实效,并将检查结果于2018年5月25日前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我局将根据检查结果对县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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