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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18-65432
文  号:
卫住建发〔2018〕14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7月20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卫住建发〔2018〕141号

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沙坡头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18〕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高度,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自查自纠,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消除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附件:《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18〕45号)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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