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自治区六十大庆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卫住建发〔2018〕178号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自治区六十大庆期间全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中卫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卫住建发〔2018〕121号)和《关于印发<中卫市住建领域自治区六十大庆及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整治方案>的通知》(卫住建发〔2018〕146号)要求,在各燃气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从2018年9月19日至9月28日,我局联合中卫市燃气行业协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阅检查记录和备案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为期10天的专项督查检查行动。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检查行动,由我局牵头,中卫市燃气行业协会协助,各燃气企业(会员单位)共同参与,组成督查检查小组,对沙坡头区城区燃气管线安全巡查情况和8家燃气企业下属的16个天然气加气站点和12个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共计排查出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100项,下发了27份整改通知书,帮助企业进一步消除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了燃气行业的安全。
此次督查检查行动,采用百分制检查表,对各燃气企业下属各站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打分制考核,帮助企业站点排查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做到及时整改落实。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落实责任人,拟定整改方案,明确治理标准,从隐患的产生、原因、整改、验收和追究责任抓起,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做到治理到位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落在实处,从根本上消除生产中的隐患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二、具体情况
(一)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和城区燃气管线
对重大节日节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部署,有方案,有制度,领导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城区燃气管线重点监控部位巡视检测日志记录详实;巡检人员正常到岗履职;管网监控系统(SCADA系统)和GPS巡线管理系统运行正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效落实。
综合得分:100分。
2、兴仁加气站
(1)进站口无车辆减速带;
(2)槽车无支墩;
(3)LNG卸液柱静电接地不正常;
(4)站区内消防器材箱无灭火毯;
(5)站区内地面逃生指示标线不清晰。
综合得分:90分。
3、五葡路西站(门站)
(6)电子标签系统运行不正常。
综合得分:98分。
4、五葡路第二加气站
(7)围墙存在破损现象。
综合得分:100分。
5、宁钢大道加气站
(8)站长更换未备案;
(9)安全目标责任书站长签字未变更;
(10)库房存储危险化学品未报备(敌敌畏);
(11)控制室4号加气机报警探头有漂移现象。
综合得分:95分。
(二)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1、城东加气站
(12)控制柜两块压力表未检测;
(13)站内杂草未及时清除;
(14)管道标识不清晰;
(15)锅炉房未使用防爆应急灯;
(16)物资库房存放油漆为报备;
(17)进锅炉房管线黄色油漆脱落。
综合得分:89分。
2、城西加气站
(18)控制柜两块压力表未检测;
(19)站内一具手推式灭火器欠压;
(20)站内杂草未及时清除;
(21)放散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22)近三个月内未进行应急演练。
综合得分:85分。
3、兴仁加气站
(23)进站口地面塌陷;
(24)安全培训资料不规范(站长未签字);
(25)控制室使用非防爆电线;
(26)LNG撬两个启动阀使用易燃材料包裹;
(27)隐患整治台帐不规范。
综合得分:92。
4、营盘水加气站
(28)近期未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29)现有人员7名,不符合人员配置要求;
(30)站内安全帽过期;
(31)站区内地面逃生指示标线不清晰;
(32)控制柜两块压力表未检测;
(33)防撞柱损坏;
(34)加液机旁缺少静电释放柱;
(35)风向标安装位置过低。
综合得分:90。
(三)宁夏新捷能源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36)无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无证上岗);
(37)卸气区摄像头无图像。
综合得分:98分。
(四)中卫市容大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1、充装站
(38)站内消防井口存在破损;
(39)外部车辆和人员随意进出站场。
综合得分:95。
2、永康供应站
(40)瓶库未悬挂安全制度和站点名称牌;
(41)燃气报警器未安装;
(42)供气企业未定期对站点进行检查。
综合得分:80。
3、宣和供应一站
(43)用户登记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44)燃气报警器未安装;
(45)供气企业未定期对站点进行检查。
综合得分:80。
4、宣和供应二站
(46)燃气报警器未安装;
(47)供气企业未定期对站点进行检查。
综合得分:85。
5、宣和供应三站
(48)未执行用户登记制度;
(49)燃气报警器未安装;
(50)供气企业未定期对站点进行检查;
(51)瓶库灭火器缺少1具。
综合得分:75。
6、柔远供应站
(52)燃气报警器未安装;
(53)供气企业未定期对站点进行检查;
(54)瓶库1具灭火器失效。
综合得分:80。
7、镇罗供应一站
(55)燃气报警器未安装;
(56)供气企业未定期对站点进行检查。
综合得分:85。
8、镇罗供应二站
(57)燃气报警器未安装;
(58)供气企业未定期对站点进行检查。
综合得分:85。
9、夹道供应站
(59)燃气报警器未安装;
(60)供气企业未定期对站点进行检查。
综合得分:85。
10、迎水供应一站
(61)未执行用户登记制度;
(62)燃气报警器未安装;
(63)供气企业未定期对站点进行检查;
(64)瓶库内未断开电源。
综合得分:75。
11、镇罗镇观音供应站
(65)燃气报警器未安装;
(66)供气企业未定期对站点进行检查;
(67)瓶库1具灭火器失效。
综合得分:80。
12、兴仁供应站
(68)燃气报警器未安装;
(69)供气企业未定期对站点进行检查。
综合得分:85。
(五)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1、兴仁加气站
(70)站内安全警示标语风化严重;
(71)站内静电释放柱运行不正常;
(72)卸气管3个法兰无跨接;
(73)空压机管线漏气;
(74)加液枪头有泄漏;
(75)外地车辆加气未登记;
(76)压缩机压力表过期;
(77)后场同时停放两辆槽车;
(78)槽车压力表过期;
(79)加气车辆未下车即加气;
(80)控制室临时接线未加套管。
综合得分:87分。
2、宣和加气站
(81)1号加气机旁缺少一具灭火器;
(82)培训和考试内容不相符。
综合得分:97分。
3、柔远加气站
(83)开展应急演练次数过少;
(84)安全帽配置不符合要求;
(85)压缩机房防爆柜螺丝未安装;
(86)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负责人未备案。
综合得分:97分。
(六)中卫市鑫兴隆燃气有限公司
(87)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88)风向标损坏;
(89)员工上班期间未穿着工装。
综合得分:94分。
(七)宁夏宇丰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90)部分灭火器箱损坏;
(91)撬车三角木支墩支护不到位;
(92)压缩机等设备卫生不整洁;
(93)围堰南门口缺少静电释放柱。
综合得分:95分。
(八)中卫市元泰物流有限公司
(94)配电室防鼠板不符合要求;
(95)站内卫生较差;
(96)静电释放柱底座损坏(安装时未连接);
(97)站内广告牌倾斜,未更换;
(98)站点人员严重不足(持证人员不在岗);
(99)司机在站内使用手机;
(100)灭火器检查频率过少。
综合得分:85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和建议
1、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对检查组下达的整改意见,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市住建局及中卫市燃气行业协会。
2、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站点人员不足的问题,及时补充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人员到岗正常履职。
3、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管理,排除一切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和演练,防患于未然。
4、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下属站点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针对本次通报的整改问题,我局将再组织检查小组,开展“回头看”检查复查工作。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本次通报情况,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对中秋节、国庆节和自治区六十大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导、再落实,以“零事故”“零容忍”的工作标准,确保中秋节、国庆节和自治区六十大庆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态势稳定。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