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岁末年初中卫市住建领域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卫住建发〔2018〕208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对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汲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燃爆及我市“12.8”天源电力公司施工造成天然气大面积泄漏等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住建领域燃气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三项集中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卫安办发〔2018〕112号)要求,经住建局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岁末年初中卫市住建领域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自治区及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区、市领导讲话精神,通过对燃气等危险化学品开展铁腕严执法、拉网全覆盖、持续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清零、违法曝光,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以企业自查自纠和政府部门检查督查为主要方式,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为基本内容,以推动隐患整改、强化对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查重罚为重要手段,全面排查燃气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我市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10日—2019年1月10日。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
严格按照区、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对燃气等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抓30天、确保无事故”攻坚行动,重点督促城镇燃气、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供热、供排水及物业服务等行业企业加强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管线的防冻、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工作,严防危化企业发生事故。同时督促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做好与燃气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的沟通、协调、交底工作,确保燃气地下管线的运行安全。
(二)特种设备
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设施,特别是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附件的登记备案和安全运行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责令停运整改。
(三)消防安全
针对燃气经营企业及站点开展燃气行业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建立问题和责任清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燃气等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从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布置,把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实。
(二)依法用法,深入检查。各单位、科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重点行业以及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燃气等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切实把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各单位、科室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危化品企业,要进行切实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或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除依法追究企业责任外,还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科室的责任。
(四)及时反馈,认真总结。各单位、科室要做好中卫市住建领域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信息报送工作,2019年1月5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有关情况(附表)报送市住建局安监科。
附件:中卫市住建领域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台帐及情况统计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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