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沙坡头区城镇燃气管线运行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0〕33号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人民政府,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及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4.14”沙坡头区鼓楼西街第三方施工导致中压管道燃气泄漏事故教训,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遏制因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事故再次发生,切实保障沙坡头区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规定,现就做好城镇燃气管线安全保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需要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一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到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申请办理道路占用或挖掘许可,经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做出许可后方可允许地下作业。二是道路施工前,建设施工单位要会同燃气、通信、供电等有地下设施的相关单位共同勘察施工现场,存在可能影响燃气等地下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施工单位要聘请专业监理队伍加强施工监管和指导。三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燃气经营单位共同确定地下燃气管道具体走向、深度和管道周围安全系数等,并在地面标明管道位置,设置标志,确保施工人员有效防护地下燃气管道安全。
(二)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燃气经营单位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要加强对第三方施工影响燃气地下管道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要规范燃气管线设施设备、建设工程档案、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应急救援等各项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要做到关键时刻根据地下燃气管线设计图能精准确定燃气管道具体位置、地下管道控制阀门能安全运行、消防设备质量安全和能够起到快速应急救援的效果。二是要加强对一线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巡线人员不间断地对第三方施工、临时道路挖掘、燃气窨井、燃气走向标志等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防止安全隐患引发为安全事故。三是在第三方施工前,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方案的执行和落实。
二、严格施工现场监控,有效防范破坏燃气管道等设施隐患
在道路占用或挖掘施工时,为有效防范地下燃气管道被破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燃气经营单位按照三方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要求各尽其责、尽职守则,共同确保道路施工过程中的地下燃气管道运行安全。
(一)燃气经营企业工作职责。一是巡线人员检查建设施工单位是否与建设单位、燃气经营单位共同制定了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是否办理了施工许可和道路占用、挖掘审批等手续,一经发现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或者存在手续不全的施工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建设主管和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二是做好第三方施工过程监管。第三方施工前,要提供施工现场燃气管线布局图纸,对燃气管线特别是地下燃气管道情况进行现场确认并做出明确的标识;施工中要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并加强现场巡查。三是做好第三方施工项目登记工作。辖区内所有第三方施工影响燃气管线安全的工程项目,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燃气管线单位三方签订《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后24小时之内,要将《中卫市第三方施工影响燃气管线安全工程项目登记表》(见附件)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科登记。
(二)现场施工操作安全职责。在影响燃气管道安全范围内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施工,按照施工协议和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要求,在燃气经营单位施工现场监护人指导下规范操作,禁止施工单位不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施工、禁止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施工、禁止施工单位不设置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禁止施工人员不服从指令随心所欲施工。
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人民政府和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根据各自职责要加强对社区和物业小区的监督管理。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协助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居民小区内燃气设施定位、管线标志标识设置及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在居民小区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取土、钻探等动土施工前,协助施工单位查明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走向,经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施工。禁止小区居民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乱挖乱掘行为,禁止小区内未经物业服务公司允许擅自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
四、有效实施应急救援,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损失
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范围内动土施工,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一经发现燃气管线损坏或泄漏,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维护抢险。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燃气管道情况时,施工单位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单位报告。燃气营业单位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提高地下管线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燃气经营单位或应急救援队伍抢险维修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分别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做好抢险维修工作。
五、深入开展安全教育,营造安全施工、安全用气的社会氛围
为有效提高市民群众燃气安全意识,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燃气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教育,达到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精通、能力过硬的目标。同时,要通过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和印发宣传彩页、广播电视宣传报导等传统媒体加大对居民群众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群众在家里能够安全用气,在公共场所能够及时监督制止破坏燃气管道的违法行为的能力,通过全民参与、共防共治,推进沙坡头区城镇燃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害。
附件:中卫市第三方施工影响燃气管线安全工程项目登记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卫市第三方施工影响燃气管线安全工程项目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
序号 | 项目是否办理相关审批(协议) | 办理情况 | 备 注 | |||||
1 | 工程项目是否办理规划部门审批手续 | □是 □否 | 审批证号(文号): | |||||
2 | 工程项目是否办理住建部门施工许可手续 | □是 □否 | 审批证号(文号): | |||||
3 | 工程项目是否办理城市管理部门道路开挖许可手续 | □是 □否 | 审批证号(文号): | |||||
4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燃气管线单位三方是否签署《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 □是 □否 | 签订日期: | |||||
5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方案 | □是 □否 | 燃气管线经营单位签字确认: | |||||
6 | 燃气管线经营单位是否指派巡线人员加强巡查、到场监护、指导施工 | □是 □否 | 巡线人员姓名: | |||||
施工现场监护人 | 电话 | 管线安全负责人 |
分管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人电话: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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