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住建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0〕41号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行业各协会:
为深入开展2020年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制定了《中卫市住建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住建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市安委办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住建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扎实开展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为契入点,开展广泛宣传,排查和逐项整改落实安全隐患,着力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推进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全市住建领域无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成立市住建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活动各项任务实施。
组 长:杨 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全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仇元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严旭祥 中宁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风武 海原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玉顺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童建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刘福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科科长
张 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科负责人
王建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建科负责人
徐志秀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科,分管副局长王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活动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中宁、海原、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住建系统负责本辖区内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配合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会。分别组织召开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市政设施建设、供水供热供气等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市安委办“安全生产月”与“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分析当前住建领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住建领域活动任务,为“安全生产月”开好头、起好步。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发展主题活动的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自觉性。紧密结合《中卫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隐患,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按照《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组织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等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指导企业利用墙报、LED显示屏、宣传栏、经营场所及施工现场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住建领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和典型案例强化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组织企业召开安全生产大会,用正面案例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用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企业要守责尽责,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指导企业通过现场观摩、排查隐患等方式加强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技能比赛活动。组织企业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大讲堂”、操作能力展示、应急救援演练、演讲比赛等安全生产技能比赛,鼓励一线职工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操作水平。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化措施,查漏补缺,整改隐患。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房屋管理、供水供暖供气等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活动,逐项排查辖区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帐,边查边整改,边查边清零,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六)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为载体,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核心,建立诚信分级管理工作机制,积极营造践诺守信联合激励、违诺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氛围。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体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全市住建领域紧密围绕《中卫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重点开展下列活动。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和落实情况,以“专项整治”为主题,针对本辖区安全生产主要任务和薄弱环节,开展联合督察、跟踪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要结合实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要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城、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充分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留言等网络平台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网民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问题线索,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广泛搜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点、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通过网上受理线下办理的方式处理网民留言、解答网民困惑、排查安全隐患。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专题行。要重点突出应急演练周活动,根据辖区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项目、城市运行(供水、排水、供暖)、城镇燃气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技能培训等活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修订安全生产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增强应急意识,普及应急知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活动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抓好每个环节任务落实。
(三)认真总结,吸取经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各单位做好活动图片、视频、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行总结,在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科。
中宁县、海原县、海兴开发区、沙坡头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两县两区住建部门安排部署,并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书面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科。
联系人:童心 联系电话:0955-7067700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2.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7.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和安全防范工作
8.抓防疫 促生产 保安全
9.复工复产 莫忘安全
10.复工复产要蹄疾 安全生产要步稳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3.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15.你对违章讲人情 事故对你不留情
16.宁为安全受累 不为事故流泪
17.多看一眼 安全保险 多防一步 少出事故
18.安全生产勿侥幸 违章违规要人命
19.行动起来 筑牢安全防线
20.我行动 我参与 我安全
21.安全为天 平安是福
22.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23.安全你我他 平安靠大家
24.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25.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26.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7.安全人人抓 幸福千万家
28.深入开展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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