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0〕59号各县(区)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及企业:
为切实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阶段工作顺利开展,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杨 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高全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仇元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潘玉顺 沙坡头区住建交通局局长
孟跃军 中宁县住建局局长
刘风武 海原县住建局局长
徐 斌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童建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建管科科长
刘福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科科长
张 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科负责人
赛万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科长
王建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科负责人
徐志秀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蒋建明 市应理集团董事长
景兆瑞 宁夏水投中卫公司总经理
汪敬堂 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福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
一、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市住建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措施。
(二)调查、分析、研究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开展督导检查,听取成员单位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处理,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梳理上报各成员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做好会议事前准备工作,整理会议内容,做好会后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督促成员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和科室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住建局、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相关单位、科室对照职责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指导监管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