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生产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3/2021-00108
文  号:
卫住建发〔2021〕11号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3月03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建领域2021年全国 “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建领域2021年全国 “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1〕11号

中宁县、海原县住建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属各相关单位、科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卫安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就进一步做好住建领域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警惕,筑牢安全防线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准确把握当前工作面临的紧迫性、严峻性和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结合住建领域实际,进一步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狠抓住建领域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防范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加大监管力度,集中排查整治

(一)加强属地监管。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紧盯属地建筑施工、城市运行、电动自行车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认真研判企业复工复产过程风险因素和生产安全事故诱因多元等特点,科学统筹谋划,即日起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动态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行业监管。各单位要分别组成行业领域检查组,自3月5日开始,深入行业领域开展大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安全责任制,加大在建项目巡查频次,严格复查复工审查,突出抓好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严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坍塌等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区住建局;市局建管科、市质安站)

2.城市运行。要加强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维护和检查市政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防止雷暴、冰雹、沙尘暴、大风等极端天气引发设施故障及次生灾害。要加强水质安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要对地下燃气管线、供应站、储配站等设施的重点部位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严格排查,配齐各类消防器材,确保供气畅通安全。要彻底排查供排水、供气、供热等地下管线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住建局;市局建设科、安监科)

3.电动自行车治理。督促指导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城区道路两旁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管理,防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情况;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情况;物业公司全面排查物业小区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查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现象和充电设施老化和安装不规范情况等。(责任单位:市局房管科、执法监督科)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要迅速报告、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