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住建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1〕50号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行业各协会,各相关企业:
现将《中卫市住建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住建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提高全民应急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市安委办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结合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顺利开展,着力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推进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全市住建领域无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基层宣讲等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自媒体宣传平台,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百日会战、喜庆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岗位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岗前培训教育,加强岗位练兵,持证上岗。
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区)住建部门,市局办公室、建管科、安监科、建设科,市质安站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要广泛发动企业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加强城市建设专项整治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强化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供排水、房地产、物业服务等企业召开安全生产大会,用正面案例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用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企业要守责尽责,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建筑施工标准化观摩和应急演练活动,以“智慧工地、绿色施工、安全文明和质量标化”为抓手,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建立标准化的应急管理体系,有力提升全市建筑企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
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区)住建部门,市局建管科、安监科、建设科、房管科,市质安站
(三)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单位、企业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问答等形式,组织开展现场集中咨询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关注度。
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区)住建部门,市局办公室、安监科、建管科、建设科,市质安站
(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认真落实我市安全宣传“五进”实施方案的活动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深入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在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作业等方面提高认识,加强防范;深入社区普及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以及应急避险等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共防共治能力。
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区)住建部门,市局办公室、安监科、建管科、建设科,市质安站
(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微视频竞赛。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区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微视频竞赛,推动全市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构建“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区)住建部门,市局建管科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全市住建领域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百日会战 喜庆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行动等工作,重点开展下列活动。
(一)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上报成效。通过在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年底前至少在本地主流媒体曝光1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局报送。
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区)住建部门,市局安监科、建管科、建设科,市质安站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根据辖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项目、城市运行(供水、排水、供暖)、城镇燃气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增强应急意识,普及应急知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区)住建部门,市局安监科、建管科、建设科,市质安站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微博留言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区)住建部门,市局办公室、安监科、建管科、建设科,市质安站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观念,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压茬推进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认真总结经验。市局相关单位、科室做好活动图片、视频、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行总结,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安监科。
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住建部门于6月4日18时前报送1名联络员,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等资料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科。
联系人:刘福贵 联系电话:0955-7067700
邮箱:2971708953@qq.com
传真:0955-7067678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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