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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21-00547
文  号:
卫住建发〔2021〕92号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1〕92号

沙坡头区各燃气经营企业、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点:

为全面排查燃气经营行业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卫安办发〔2021〕37号)要求,我局制定了《中卫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防范城镇燃气经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卫安办发〔2021〕37号)和《关于加强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包通知》(卫安办发〔2021〕39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及全国近期燃气较大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排查前期工作的薄弱点,梳理需要突破的重点,增强工作针对性,消除燃气经营、燃气管线运行、用户使用燃气重大安全隐患,遏制较大以上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燃气经营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燃气管线运行安全专项检查。由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立天然气地上地下管线运行机制,完善天然气管线运行图,开展天然气管线检测。对天然气门站设施设备和天然气管网运行加强安全管理。对城镇天然气管线、阀井、调压箱柜等设备设施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更换、维修不合格和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管线;对占压地下管线的构(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和地上管线安全距离范围内乱堆乱放、私搭乱接影响管线安全运行的行为开展摸底排查,对影响燃气管线安全运行的第三方施工行为加强巡查力度,落实第三方施工安全措施和保护协议制度。

 (二)开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经营安全专项检查。通过看资料查现场,对燃气经营企业、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是否完善、培训教育是否常态化开展、安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应急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日常巡检是否扎实、现场作业是否规范和设施设备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和液化石油气罐是否分区分类安全存放等内容。

 (三)开展用户安全用气专项检查。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对天然气用户安全用气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中卫市容大燃气销售公司和中卫市鑫兴隆燃气有限公司对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存储安全和燃气用户燃气灶具、壁挂炉、连接软管等设备使用安全。推广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自动切断装置。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12日-11月25日)。各企业对照检查内容组织专人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复查,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反复检查安全风险点,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台账。

 (二)执法检查阶段(11月26日-12月2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燃气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加气站进行抽查,督查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用户安全用气专项检查情况。

 (三)整改落实阶段(12月21日-12月30日)。各单位对自查自纠、执法检查、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销号台账,全面地进行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报告及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理科。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压实主体责任。要将这次专项检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压实企业负责人主要责任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扣紧责任链条、拧紧责任发条、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强宣传动员,提高防范意识。要将《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作为这次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任务同安排同部署,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高群众防范安全意识。

 (三)扎实开展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全链条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老旧小区用气安全,关注老年人安全用气情况,天然气用户于12月底前完成金属波纹管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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