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2年中卫市建筑领域开(复)工 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2〕13号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直管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排部署2022年建筑领域开(复)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拟定于召开2022年中卫市建筑领域开(复)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22年3月11日14时30分
会议地点: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东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分管领导;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管站)负责人;市直管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管项目建设、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入场,自备口罩,会议全程佩戴口罩。
(二)各参会人员须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咽痛、头疼、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等身体不适应症状,且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如实填写《参会人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会议前交我局工作人员。
联系人:马逸为 张 华
附 件:参会人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参会人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姓名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紧急联系人姓名 | 紧急联系人电话 | ||
本人及共同居住人近14天内有无进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 有( ) 无( ) | ||
本人及共同居住人有无接触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史 | 有( ) 无( ) | ||
有无核酸检测合格报告 | 有( ) 无( ) | ||
是否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 是( ) 否( ) | 接种疫苗时间 | 第一针: 第二针: 第三针: |
目前健康状况(有则打“√”,可多选): 发热( )、咳嗽( )、咽痛( )、胸闷( )、腹泻( )、头疼( ) 呼吸困难( )、恶心呕吐( )、无上述异常症状(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本人承诺以上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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