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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22-00096
文  号:
卫住建发〔2022〕22号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4月12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复工暨第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复工暨第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2〕22号

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企业:

目前,全市建筑工地已全面进入开(复)工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卫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卫住建发〔2022〕7号)《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春季开复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卫住建发〔2022〕11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全市春季开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4月13日:中宁县。

2022年4月14日:沙坡头区。

2022年4月15日:海原县。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近期的工作形成工作汇报,少说成绩,多谈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二)查看档案资料。对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领域专项整治、春季开(复)工安排部署、检查通报、行政处罚、隐患整改等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工作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三)抽查工程项目。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在建工程项目台账,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2—3个工程项目,深入工地现场进行检查。

三、督查内容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安排部署本次检查工作,对辖区工程是否开展监督管理职责。春季开(复)工以来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诚信记录等措施,诚信记录是否录入网络监管平台。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情况。开展企业和项目标准化考评工作情况。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采取各项监管措施及落实情况。

(二)危大工程管控情况。深基坑、深沟槽、脚手架、模板支架、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执行等情况。

(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三宝”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预防春季极端天气、食物中毒等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扬尘治理“6个标准化”落实情况。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地面覆盖、车辆清洗、扬尘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联网运行情况。

(五)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无违法转包分包、挂靠,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工程保证制度执行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六)工程质量管控情况。建设单位对组织图纸会审、交底及对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重新报审等情况;监理单位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内容执行情况;施工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管控情况,对建筑进场材料报验制度、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落实等情况。住宅渗漏、裂缝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测情况。

(七)消防安全及危化管控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临时消防水源、电源设置、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易燃可燃材料堆放情况,工程实体消防施工质量情况。施工现场有无危化重大危险源,有无安全隐患等情况。

(八)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情况;进场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卫人员摸排、管控情况;从业人员防疫宣传教育情况;疫情监测点和临时隔离点设置情况。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春季开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组。

组  长:高全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马逸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负责人

徐志秀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成  员:李守国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

张  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科员

任紫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科员

陈  慧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

王  婷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

任富强 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消防工程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属地企业实际,举一反三,有效查处各类安全隐患。要抓住施工现场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抓出成效,确保全市春季开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督查工作组要深入一线,敢抓敢管,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做到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一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地,集中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企业和个人,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严守工作纪律。督查工作组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工作纪律和中央及自治区八项规定有关精神。此次检查车辆、食宿等费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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