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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25-0036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11月07日
标  题:
关于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公示

关于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公示

为强化突出问题曝光的警示作用,深化源头治理效应,进一步助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纵深走实,切实做到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促提升,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突出问题公示如下:

1.个别项目超规模危大工程辨识不清,超规模危大工程未经专家论证即组织实施

2025年4月9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新工艺中试研发攻关及产业化示范项目开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局部楼梯间支模高度超过6m部分未进行专家论证及即完成混凝土的浇筑工作。

该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的规定。2025年7月18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相关企业上述违法行为移交至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

2.危大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2025年3月25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电厂机组扩建工程厂前区生产辅助及附属设施建筑工程项目开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卸料平台未经监理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该问题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规定。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该项目立即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针对相关企业上述违法行为给于扣除信用分的处罚。

3.监理单位未针对危大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025年3月20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中学分校操场建设项目开展检查时,发现监理单位未针对该项目超规模危大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该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该监理单位立即组织专业力量,针对未编制细则的超规模危大工程,快速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并针对相关管理人员上述违法行为给于扣除信用分的处罚。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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