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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19-00055
文  号:
卫住建发〔2019〕5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4月03日
标  题:
关于禁止向东方红·云图中心项目工程销售预拌混凝土的通知

关于禁止向东方红·云图中心项目工程销售预拌混凝土的通知

卫住建发〔2019〕53号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宁夏华润景观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东方红·云图中心项目工程,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报监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目前,该工程仍在违法施工。同时,该工程还存在深基坑支护超过使用期限、后浇带工作坑无支护方案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向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销售预拌混凝土的通知》(卫住建发[2018]118号)要求,禁止我市从事混凝土生产和销售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向东方红·云图中心项目工程销售供应预拌混凝土。否则,我局将对相关预拌混凝土企业予以全市范围内的通报批评并进行处罚,并按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扣除相应的信用分值。

特此通知。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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