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2〕30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依照中共中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卫市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制定了《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
2022年,市住建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入推进我市“八五”普法实施意见的落实,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着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改革创新,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力促进法治中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全面依法治市根基,努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中卫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实入心。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法制科、中共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部委员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引导住建行业人员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牵头科室:法制科、办公室
责任科室: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乡建设科、建筑节能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理解关于党的百年法治建设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信和行动自觉。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坚持围绕中心,深入开展主题普法活动
4.常态化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广泛开展“宪法七进”活动。认真做好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牵头科室:法制科、办公室
配合科室(单位):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乡建设科、建筑节能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12月中旬
5.广泛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农村、社区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牵头科室:法制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乡建设科、建筑节能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中共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部委员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奋斗目标,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牵头科室:法制科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乡建设科、建筑节能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坚持狠抓重点,不断提高住建行业公民法治素养
8.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指导各科室(单位)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集中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浓厚氛围。
牵头科室:法制科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乡建设科、建筑节能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加强管理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行业特点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需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发挥各类普法载体作用,深入企业、工地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鼓励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和建筑企业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能力,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牵头科室:法制科
责任科室(单位):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招投标管理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卫市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现场旁听庭审或观看网上庭审视频活动。
牵头科室:法制科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节能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农民工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科室:建筑管理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坚持以法育人,持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2.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及中卫市实施意见,积极参加法治文艺节目、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书法征集评选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参与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
牵头科室:法制科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节能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坚持实践导向,努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13.扎实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贯彻落实自治区基层治理“1+6”政策文件,深化“依法治企”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科室:法制科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节能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责任科室: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提升依法治理创建实效。加强对重点企业的依法治理,持续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工作,总结推进依法治理先进经验,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把法治示范创建过程变成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过程。
责任科室: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多措并举,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载体
16.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大力支持“互联网+普法”建设,支持建设线上法治文化体验式展厅。积极参加“网络普法 与法同行”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公众和企业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发挥好各类普法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示范引领作用。
牵头科室:法制科
责任科室(单位):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节能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坚持固本强基,全面提高普法组织保障能力
17.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修订完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推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督导检查,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牵头科室:法制科
责任科室: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节能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充分发挥普法队伍作用。积极参加全市“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成立普法宣传队伍,加强对住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牵头科室:法制科
责任科室(单位):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建筑节能科、城市建设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精心组织安排,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注重总结提高,确保年度普法任务落到实处。
牵头科室:法制科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节能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村镇建设科、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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