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中卫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2〕89号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房建市政工程标准化考评及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2〕17号)要求,依据《宁夏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卫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住建发〔2022〕75号)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11月1日完成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现将2021年度中卫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予以公布。望各单位依据考评结果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逐一进行整改落实,提前筹划2022年度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各项工作。
附件:中卫市建筑施工企业2021年度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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