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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18-07012
文  号:
卫住建发〔2018〕1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2月11日
标  题:
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全区“两会”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全区“两会”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

卫住建发〔2018〕17号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全区“两会”期间全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卫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卫住建发〔2017〕175号)要求,在各燃气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从2018年1月11日至2月9日,我局联合中卫市消防支队、中卫市燃气行业协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阅检查记录和备案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稽查执法行动。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一)检查组人员情况

  此次稽查执法行动,由我局牵头,市消防支队参加,中卫市燃气行业协会协助,各燃气企业(会员单位)共同参与,组成9人检查小组,对沙坡头区城区燃气管线安全巡查情况和9家燃气企业下属的18个加气站点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计排查出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55项,下发了15份整改通知书,警示约谈燃气企业2家,帮助企业消除了隐患、堵塞了安全漏洞,确保了燃气行业的安全。

  此次稽查执法行动,采用百分制检查表,分别从安全制度执行、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环境安全等4个方面43个小项,对各燃气企业下属各站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打分制考核,帮助企业站点排查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做到及时整改落实。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落实责任人,拟定整改方案,明确治理标准,从隐患的产生、原因、整改、验收和追究责任抓起,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做到治理到位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工作落在实处,从根本上消除生产中的隐患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二、具体情况

  (一)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1、城区燃气管线

  重点监控部位巡视检测日志记录详实;巡检人员正常到岗履职;管网监控系统(SCADA系统)和GPS巡线管理系统运行正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效落实。

  综合得分:100分。

  2、兴仁加气站

  (1)进站口地面塌陷严重;

  (2)加液机软管漏液严重;

  (3)LNG加液机结霜未及时清理;

  (4)加气枪未进行检测;

  (5)员工有违规操作现象;

  (6)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综合得分:88分。

  3、五葡路西站(门站)

  (7)燃气锅炉防爆接线软管未封堵。

  综合得分:98分。

  4、五葡路第二加气站

  (8)安全培训资料不齐全,无考试试卷。

  综合得分:97分。

  5、宁钢大道加气站

  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效落实。

  综合得分:100分。

  (二)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1、城东加气站

  (9)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0)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不规范)。

  综合得分:95分。

  2、城西加气站

  (11)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2)安全培训资料不齐全;

  (13)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14)锅炉房存在电线头裸露现象。

  综合得分:90分。

  3、兴仁加气站

  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效落实。

  综合得分:100。

  4、营盘水加气站

  (15)储气瓶组一块压力表过期未检。

  综合得分:96。

  (三)宁夏新捷能源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迎水桥加气站)

  (16)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综合得分:98分。

  (四)中卫市容大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17)安全培训资料不齐全;

  (18)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19)2017年下半年未进行应急演练;

  (20)管道法兰锈蚀,流向标识不清楚。

  综合得分:94。

  (五)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1、兴仁加气站

  (21)消防沙太粗,需及时更换;

  (22)站内垃圾需要及时清除;

  (23)加气枪未检测;

  (24)加气机结霜严重。

  综合得分:94分。

  2、宣和加气站

  (25)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26)电子标签系统无法运行;

  (27)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8)培训考核资料不整齐;

  (29)压缩机存在漏气现象;

  (30)消防沙池内掺杂垃圾;

  (31)站内灭火器不符合涉及规范,数量不够;

  (32)三角木支墩配备使用不规范;

  (33)燃气经营许可证2018年2月1日到期,未提前一个月申请办理。

  综合得分:76分。

  3、柔远加气站

  (34)加气枪静电接地不通畅;

  (35)燃气经营许可证2018年2月1日到期,未提前一个月申请办理。

  综合得分:92分。

  (六)中卫市鑫兴隆燃气有限公司

  (36)2017年下半年未进行应急演练;

  (37)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38)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9)年度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计划未制定;

  (40)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41)储罐区一块压力表过期(2018年1月18日)。

  综合得分:80分。

  (七)宁夏宇丰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42)隐患治理台帐不完善;

  (43)加气机软管静电接地未检测;

  (44)储气区手推式灭火器欠压;

  (45)撬车静电接地无报警器。

  综合得分:89分。

  (八)中卫市元泰物流有限公司

  (46)2017年下半年未进行应急演练;

  (47)静电释放柱接地不通畅;

  (48)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

  (49)可燃气体报警器未检测。

  综合得分:89分。

  (九)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1、兴仁服务区南区加气站

  (50)隐患治理台帐不完善;

  (51)站内风向标损坏,未更换;

  (52)站内人员数量未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进行配置,人员数量不足。

  综合得分:89分。

  2、兴仁服务区北区加气站

  (53)隐患治理台帐不完善;

  (54)站内风向标损坏,未更换;

  (55)站内人员数量未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进行配置,人员数量不足。

  综合得分:89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和建议

  1、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对检查组下达的整改意见,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市住建局及中卫市燃气行业协会。

  2、鉴于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宣和加气站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较多,根据《关于建立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的通知》(卫住建发〔2016〕45号)文件要求,由市住建局召集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中卫片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以及宣和加气站站长,进行安全隐患告诫约谈,督促其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积极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鉴于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兴仁加气站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人员安全管理素质和安全意识亟待提高的事实,决定由市住建局召集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安全隐患告诫约谈,并且取消该站点全年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要根据《关于要求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开展城镇燃气自查自改的通知》(卫住建发〔2018〕10号)要求,立即开展城镇燃气自查自改工作,包括对城镇燃气管线、入户安全检查及下属加气站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市燃气行业的安全运行。

  4、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经营管理,确保对用户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到位并做好详细记录。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和演练,防患于未然。

  5、针对本次通报的整改问题,我局将再组织稽查执法小组,开展“回头看”稽查执法行动。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本次通报情况,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导、再落实,以“零事故”“零容忍”的工作标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态势稳定。

 

  附件:2018年元旦春节全区“两会”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稽查执法行动得分排名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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