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督察检查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3/2019-00054
文  号:
卫住建发〔2019〕37号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4月01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燃气行业2019年全国“两会”及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中卫市燃气行业2019年全国“两会”及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卫住建发〔2019〕37号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2019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厂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2019年全国“两会”及清明节期间全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卫住建发〔2019〕12号)要求,在各燃气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从2019年3月25日开始,我局组成检查组,对燃气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和“回头看”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对城区燃气地下管线安全巡查情况和9家燃气企业下属的15个加气站点和1个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抽查检查,共计排查出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47项,下发了16份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即整即改,帮助企业及时消除了隐患、堵塞了安全漏洞,确保了燃气行业的安全。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采用百分制检查表,帮助企业站点排查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做到及时整改落实。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落实责任人,拟定整改方案,明确治理标准,从隐患的产生、原因、整改、验收和追究责任抓起,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做到治理到位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落在实处,从根本上消除生产中的隐患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二、具体情况

(一)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1、城区燃气管线

积极部署重要节事活动的安全巡查工作,重点监控部位巡视检测日志记录详实;巡检人员正常到岗履职;管网监控系统(SCADA系统)和GPS巡线管理系统运行正常;地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台帐健全、完善。

综合得分:100分。

2、兴仁加气站

(1)槽车支腿未放置到位;

(2)人员证件(从业资格证)不在站内。

综合得分:97分。

3、五葡路西站(门站)

(3)站内部分压力表无上下限标示。

综合得分:100分。

4、五葡路第二加气站

(4)储罐静电接地无断接点;

(5)槽车卸车时车门未固定。

综合得分:100分。

5、宁钢大道加气站

(6)应急按钮(ESD)未加装防护罩;

(7)安全员无任命文件。

综合得分:98分。

(二)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1、城东加气站

(8)卸车区静电报警器故障;

(9)应急按钮(ESD)未加装防护罩;

(10)调压箱故障;

(11)上级安全文件未学习落实。

综合得分:93分。

2、兴仁加气站

(12)隐患治理台帐不完善;

(13)培训学习(考试试卷)资料不规范;

(14)卸气柱静电接地未固定。

建议:在功能演练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桌面演练频次。

综合得分:92分。

(三)宁夏新捷能源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迎水桥加气站)

(15)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6)站内人员共配置5人,不符合《设计专篇》要求。

综合得分:96分。

(四)中卫市容大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1、充装站

(17)办公楼重建,有闲杂车辆和人员进出站区;

(18)压缩机两块压力表过期未检。

综合得分:93分。

建议:在办公楼重建期间,做好建筑工地及瓶装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2、兴仁供应站

(19)瓶库巡查、检查频次过少。

建议:

1、做好瓶库巡查、检查工作。

2、建议增加泄漏报警器。

综合得分:95分。

(五)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1、宣和加气站

(20)燃气报警器标示不清(脱落);

(21)安全员无任命文件;

(22)培训学习记录不规范(有代签情况);

(23)隐患治理台帐填写不规范(代签);

(24)卸气区灭火器缺少一具。

综合得分:94分。

2、柔远加气站

(25)槽车顶升开关电源盒脱落;

(26)安全目标责任书未层层签订(未落实到班组);

(27)隐患治理台帐填写不规范(代签)。

综合得分:95分。

3、兴仁加气站

(28)人员证件无台帐;

(29)1#加液机房缺少一具灭火器;

(30)三角木支墩配置数量不足(存在损坏)。

建议:站内安全阀4月14日即将到期,做好校验工作。

综合得分:96分。

(六)中卫市鑫兴隆燃气有限公司

(31)未层层签订2019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32)应急演练未开展;

(33)静电释放柱不符合要求。

综合得分:92分。

(七)宁夏宇丰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34)一具法兰无跨接;

(35)加气区缺少一具灭火器;

(36)安全目标责任书未层层签订;

(37)隐患台帐填写不完整、不规范。

建议:

1、站内压力表、安全阀(4月29日、4月26日)即将到期,做好校验工作。

2、加强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归档。

综合得分:92分。

(八)中卫市元泰物流有限公司

(38)安全员不在岗;

(39)隐患台帐未按要求填写(代签);

(40)未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法人代表未与站长签订);

(41)2#加液机未做静电接地;

(42)三角木支墩配置不足;

(43)LNG启动阀管线泄漏;

(44)卸车区无警示标识和隔离栏。

综合得分:89分。

(九)中卫易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未开站、未运营)

(45)BOG压缩机静电仪未更换;

(46)风向标设置不规范;

(47)空压机缓冲罐无安全阀。

建议:上述隐患整改完毕后,方可开站、运营。

综合得分:不计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和建议

1、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和市安委会对危险化学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对检查组下达的整改意见,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4月3日前上报市住建局及中卫市燃气行业协会。

2、各燃气经营企业对照《检查表》对未抽查到的燃气站点,做好检查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于4月10日前上报市住建局。

3、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经营管理,确保对用户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到位并做好详细记录。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和演练,防患于未然。

4、针对本次通报的整改问题,我局将再组织执法检查小组,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行动。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本次通报情况,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对2019年全国“两会”及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导、再落实,以“零事故”“零容忍”的工作标准,确保2019年全国“两会”及清明节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态势稳定。


附件:2019年全国“两会”及清明节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得分排名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