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卫住建发〔2019〕358号各县(区)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及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清理工作,坚决遏制“挂证”现象,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为进一步做好“挂证”清理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效,持续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氛围,现就下一步整治要求通知如下:
一、截至2019年8月15日,有“挂证”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专业技术人员,将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二、各相关企业应对照监管部门发送的问题清单,及时做好自查整改,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向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提交证据资料。
三、部分在卫央企、国企系统因历史遗留、机构改革等问题存在“母子”公司社保脱离现象造成疑似“挂证”的,要及时联系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解决。
联系电话:0955-7067699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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