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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3/2020-00339
文  号:
卫住建发〔2020〕68号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9月15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全市住建系统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住建系统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0〕68号

中宁县、海原县住建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沙坡头区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开展全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住建领域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开展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市级直管建筑工地;

2.沙坡头区范围内各燃气经营企业;

3.中宁、海原、沙坡头区各随机抽查2个建筑工地和2家燃气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查看档案资料。查看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任务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情况;查看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三)现场检查。

1.市局安监科和建管科负责抽查中宁、海原建筑工地和燃气企业各2个,对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燃气企业全覆盖检查;

2.市质安站负责对市级直管建筑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时间安排

1.沙坡头区: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

2.海原县:2020年9月28日;

3.海兴开发区:2020年9月29日;

4.中宁县:2020年9月30;

5.市级直管工地检查由市质安站具体安排时间,最迟在9月28日前完成。

四、检查组成员组成

组 长:王  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童建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刘福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科科长

       徐志秀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童  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科科员

中卫市燃气行业协会专家6人。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建立隐患整改台帐,逐项整改销号,真正做到全方位、无死角、零隐患。

(二)加强整改落实。各县(区)住建局要坚持“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确保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稳步运行。

(三)及时报送信息。沙坡头区各燃气企业于10月1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科;市质安站的检查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安监科;各县区住建局按照检查工作提示单要求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联系人:童  心  联系电话:7067700

报送邮箱:745181804@qq.com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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