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市住建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法治住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协调,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审议印发了《市住建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经常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组织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交流研讨。截至11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研讨1次,“主题党日活动”学习8次,干部职工周例会学习26次,参加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大轮训”3人次,切实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
(三)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党内法规、行业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二例会学习内容。截至11月,共组织学习35次,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对2010年以来制发的3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决定保留24件、废止6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审三统一”工作流程,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并及时向司法部门报备。
(五)切实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制定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重大行政决策3项。截至11月,已启动2项重大行政决策,其中《市辖区棚改安置小区剩余资产处置方案》《建筑节能规划》,已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程序执行,目前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待集体讨论决定。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全力推动住建行业“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一是制定了《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优化审批服务2项。截至11月,共办理经营类许可41件,切实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见效。二是严格执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住建行业21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截至11月,使用告知承诺书277份。三是编印《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册500份,在执法及管理服务过程中,对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四是出台了《进一步促进中卫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放宽预售许可,加大房屋交易优惠及信贷支持,给予群众购房补贴等一系列惠企惠民政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五是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深发展,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搭车审批”。进一步强化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并联审批改革。推进审管一体化建设,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全市按时办结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47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56件。六是督导水、气、暖企业将报装服务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排设立审批窗口,取消规定外的各项收费,统一执行自治区规定的办理时限,规范公开报装流程、时限、收费标准,与政府市政管网同步布局施工,给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了《行政检查随机抽取事项指导目录》《行政检查随机抽取事项清单》,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管理等7大类、43个抽查项目、90项抽查内容,按照抽查比例,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截至11月,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50次,开展联合抽查4次,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
(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二是明确法制科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并配备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组织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2022年行政执法考试,组织单位24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更换工作,目前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名单全部公开。四是制定了《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柔性执法具体工作方法》,进一步明确规范了柔性执法工作内容,提高了执法人员适用柔性执法的准确性。在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管理等方面实行柔性执法,截至11月共纠正执法不文明现象50起,现场整改50起。五是围绕违规销售、规避预售资金监管、预售信息公示以及房屋中介机构服务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检查8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责令8家开发企业整改违规行为19项,通报开发企业2家;结合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燃气经营企业综合执法检查85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责令8家燃气企业整改违规行为31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建筑施工综合执法检查2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90份,停工通知书5份,整治安全隐患150项。
(九)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充分运用信访、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依法抓好抓实住建领域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共妥善化解处置各类矛盾纠纷560余件。二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22年,我局共办结市人大建议主办件4件,协办件2件;市政协提案主办件8件,协办件10件。
(十)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紧紧围绕全国扫黑办部署的“十件实事”,聚焦围标串标、逾期交房、挂靠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物业违规行等重点领域,结合行业实际,扎实推动,制定并坚持执行《住建行业乱象集中整治20条》《住建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10项制度》,“行业清源”成效明显。在招投标监管方面: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了7家代理机构、3家监理单位和2家施工单位,切实规范招投标活动各主体行为和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在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坚持定期开展以房地产企业资质使用、销售行为、预售信息公示、预售资金使用以及房屋中介机构服务为重点的综合执法检查,累计开展综合执法检查8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责令8家开发企业整改违规行为19项,完成房屋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40家。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一卡通”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起,责令企业清欠农民工工资13人17.6万元。在公租房管理方面:清退承租人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和其他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403户。
(十一)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局38起诉讼案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案件办理。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庭审共计39人次。提交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室审查合同85份,有效的规避了签订合同的风险。
(十二)扎实推进行业普法。制定了《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落实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利用“3.4”妇女维权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月”、“节能宣传周”“9月质量月”等时间节点,落实普法任务81部。截至11月,累计发放宣传彩页9500余份,张贴宣传横幅230余条、摆放展板18块、开展专题讲座4次,举办演讲比赛1次,知识问答1次,录制访谈节目1次,微信、微博推送法律法规知识177余条,参与了“中国普法·民法典有奖竞答”网上专项答题活动,达到了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预期效果。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新形势下法治思维创新力不足。主要表现为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偏少、主动创新意识不强。三是队伍建设及人员素质亟待加强。住建系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新时代改革发展需求还有一些差距。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市住建局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住建行业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迈上新台阶。
一是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科学谋划好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坚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加强行业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员力量,选优配强法治和执法工作力量,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和不足,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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